Re: [轉錄] 島國前進衝啥小? by 徐兆安

作者: CCLelouch (朱利亞斯.金格雷)   2014-08-29 22:51:59
讓本魯苦笑一下...
其實,陳為廷已經可以把這傢伙告進監獄了,怎說?
原因就出在最後這句話。
"此輩清流,可投濁流",
原意是要把所謂清流剁成一塊塊丟到黃河裡去,
換言之,這已經涉及恐嚇殺人罪了;
既然這是一篇觸犯刑法恐嚇罪的文章,那再討論也沒意義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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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博士候選人居然講出這種威脅說
"要把人剁成一塊塊丟到河裡去"的話,這也未免太恐怖了吧?
我想以後遇到這個人的時候,還是離他遠點為妙,
免得一不小心變成潘阿愛ver.2...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8-29 22:53:00
#1K084_NS (Gossiping)
作者: gca00631 (囧)   2014-08-29 22:55:00
反正人人得而誅之的誅都是口誅筆伐了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4-08-29 22:57:00
那人為刀俎 我為魚肉 不就更能用了= =?不能用了
作者: koreapig5566 (大聲陳平偉)   2014-08-29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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