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記者林巧璉/屏東縣報導】
2014.08.31 02:56 am
屏東縣某教會陳姓課業輔導員性侵、猥褻男童多年,還用手機拍下男童性器官照,去年他
利用大陸通訊軟體上傳男童私處照炫耀,碰上大陸掃黃,猥褻照遭大陸警方查獲通知台灣
警方,性侵案因此曝光。
陳男在開庭卻先跟法官告狀指出,警方偵訊時口出穢言,以三字經辱罵他,還瞪他三十秒
,讓他心生害怕,做不實筆錄,他否認對男童口交。法官調閱偵訊錄音檔,原來是警局的
偵訊室狹小,偵訊當時還有其他警察在討論一件公共危險案件,有員警罵出髒話及另名當
事人名字。
法官判斷,情緒較激動的警察正在討論公共危險案件,與陳男涉入的妨害性自主案件明顯
不同,認為陳男的指控不足採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另散布未
成年猥褻照則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
警方指出,陳姓男子兩年前利用課導機會,多次將男童帶回住處口交,並撫摸男童性器官
,雖男童表明不願意,但他仍霸王硬上弓,男童擔心他生氣,隱忍不敢告訴母親及老師、
同學。直到去年大陸掃黃,發現他上傳被害人照片給大陸網友,大陸警方啟動兩岸共同打
擊犯罪機制通知北市刑警大隊,刑警去年八月底到他家搜索查扣筆電,全案才曝光。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905334.s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