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德法禁下班「敲」員工 台灣難跟進

作者: kim (@@@@@@@)   2014-08-31 21:42:19
幾年前不是有個Joke版的笑話,
正好看出各國民情差異?
一個年輕人在應徵最想要的公司,
失利後,跑去自殺,但是獲救,
後來公司人資同一時間發現,計算分數有錯,
該年輕人應該錄取的,
但是在每個國家的後續結果不同。
一、日本:該公司仍取消年輕人的錄取通知,認為抗壓性太低
二、美國:多位律師自告奮勇要為年輕人打官司,求償100萬美元精神損失
三、德國:年輕人父母反對去該公司上班,會犯這種錯的公司做事不精確,沒前途
四、中國:年輕人父母跑去跟公司老闆下詭,感謝他們的大恩大德
五、台灣:媒體紛紛邀請年輕人上政論節目,討論有無官商勾結,立委大喊阿扁下台
幾年前的台灣,或許員工還敢去爆料;
但現在已經沒有阿扁可以坦了,
再加上政府態度擺明向著資方,
混一口飯吃,沒有人敢爆料,
現在台灣已經跟中國比較像了。
最經典的例子是,(這有上新聞)
幾年前某間銀行
(我不記得是不是富字輩的,我真的不記得啊!!)
有員工去向勞工局投訴,超時工作不核發加班費,
勞工局跑去該銀行查核時,幹了什麼好事呢?
勞工局只調出該名員工的差勤資料!
擺明就是資方的抓耙子!
有這樣的前車之鑑,
現在台灣還有勞方敢跟資方對幹嗎?
※ 引述《sim0079 (Sim)》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下班後主管傳簡訊或是line,甚至打電話來交辦工作,算不算要求員工「加班」? 統計
: 資料顯示,德國勞工有1/5在下班後仍得接老闆電話或電子郵件,因此打算立法規定「下
: 班後禁止聯絡員工」。勞動部說,根據勞基法,雇主下班後再交辦工作,就得付加班費,
: 但有上班認為,為了保住工作,就算有法令也不敢申訴提告!
: 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我老闆打來。」
: 開開心心和家人吃晚餐,好心情被老闆一通電話畫下句號!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
: 生動刻劃老闆才不管員工已經下班,老闆打電話,員工就要接,還得立刻處理任務。
: 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給我電話,Hi!米蘭達。」
: 老闆打來下指令,誰敢說我下班了,明天再說?只能摸摸鼻子「自動加班」,在現實世界
: 裡,這種狀況其實很常見!
: 民眾vs.記者:「下班後接到公司電話,幾乎我還是會(申請加班費),因為如果這個過程
: 中,你有發生意外,誰要負責?」
: 通訊軟體鈴聲一響,上班族心情跟著緊繃,老闆不分上下班,習慣用line緊盯員工,交辦
: 工作,勞基法規定,這樣就算加班,雇主得付加班費,如果違規,勞工可以申訴,最高可
: 開罰30萬!德國擬定「反壓力法」,打算禁止企業主下班後用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絡員工;
: 法國也規定,晚上6點到隔天早上9點,企業主不可以打電話或是發電子郵件,保障勞工合
: 法關機權。
: 民眾:「我覺得這有困難啦,因為我們都是屬於責任制,我們不可能因為下班就棄公事不
: 管了。」
: 民眾:「就是說心理壓力沒辦法解除,我覺得這也是種不太健康的生活方式。」
: 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通訊軟體發達的時代,讓老闆用通訊遙控員工!無形中延長了上
: 班時間 就算法律明文禁止,但考量現實,要保住飯碗,誰敢真的據理力爭?
: 3.新聞連結: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4717
: 4.備註:
: 研擬立法,違者重罰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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