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具爭議性的性別區分,為什麼參政權可以有年齡限制呢?
如果18歲以下被視為不成熟而沒有投票能力
那麼65歲以上的老人的世界觀以及長期受到黨國威權體制的洗腦
例如收了賄選買票的錢就一定要投給他
或者是因為這個候選人結婚有來致詞等奇妙理由就投票
說難聽一點,老人是否會衡量的下一代的利益以及承擔未來可能的苦果呢?
以台灣人平均壽命來說,可能65-70歲的老人投下總統一票後
4年內駕鶴西歸的可能性也很大,選出來的差勁人選苦果卻必須由所有選民承擔
這怎麼想都不合理吧!
如果限制老人的投票權,台灣是否會變得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