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我半夜太無聊
抓了時下最流行的逼透可
看到了以前的班花
馬上心動的加了
結果班花馬上回我還給我賴耶~
小魯我很高興的馬上加了
但是聊了兩句後發現
奇怪~班花怎麼好像不認識我
又要我買洗面乳
怪怪的~
號稱台中小孔明的我馬上了解到這是傳說中的詐騙集團
一時心癢決定玩她一下
就跟他說我要買
還給了假的電話還名字
結果今天放她鴿子 他很生氣的說我是詐騙
要跟我法庭見
我好怕怕喔~
還貼了法條給我看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
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小魯我是理工宅不懂法律
該怎麼辦阿~現在付錢買還來得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