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cueeman (新生活 努力拼鬥)
2014-09-02 08:49:56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沒登記=沒結婚 男方可要求吐聘禮金飾勝算高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結婚沒有登記,衍生出來的問題還滿多的,結婚沒登記,光是拍婚紗、辦桌,兩人婚約根
本沒有生效,一旦女方做的行為讓男方無法接受,男方是可以要求對方吐出之前所有的聘
金和訂婚金飾等,而且勝算非常高;律師說,如果已經雙方已經登記,代表履行婚約,相
關的花費較難討回,只能打官司請求損害賠償。
發生在2012年7月的一場婚事,就因為聘金嫌太少,鬧得男女雙方失和,婚禮5天後,媒人
向新娘子下跪哭倒不斷道歉,「我做錯事了,我把你推進去送給老虎咬。」由於雙方沒登
記結婚,最後男方告女方討回聘金。台中還發生女方收下152萬元聘金,之後發現未婚夫
曾冥婚,除了解除婚約,也拒絕退聘金。
結婚砸錢的還有拍婚紗,花個4、5萬元跑不掉,但也可能因為雙方為了誰出錢撕破臉;除
了拍攝美美的婚紗,結婚辦桌動輒花費數十萬元,上百名親友共同見證,其實這只是結婚
儀式的一環。
整個場地擺設20桌,1桌1萬元再加酒水、服務費,將近30萬元開銷,就遇過訂婚、結婚同
一天,雙方酒席金額談不攏,直接翻臉走人,婚宴會館人員陳小姐指出,「價錢跟桌數在
那邊可能喬不攏,也有氣到直接當場走掉。」
苗栗一名女鋼琴老師去年和電子工程師結婚,男女雙方訂婚和結婚同一天舉行宴客,男方
準備2萬8000元鑽戒,還送女方價值7萬元整套的黃金飾品,不料女方家長嫌金飾太寒酸,
拒絕支付訂婚3桌酒錢費用,造成新人從新婚夜就為了聘禮吵吵鬧鬧,婚後第2個月新娘就
離家,還去參加未婚聯誼活動。兩人雖有宴客,卻始終沒辦理登記,新郎氣不過訴請解除
婚約,苗栗地院判女方應返還36萬聘金以及價值10萬的鑽戒金飾、1萬7000多元相關花費
。
民國97年前採取儀式婚,公開宴客、親友見證婚約就生效,目前採取登記婚,經過一連串
儀式,必須再到公所辦登記,新人必須填好結婚書約,再拿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這一張粉
紅色的結婚書約填寫雙方身份資料,戶政事務所建議登記結婚要盡早,否則是有風險的,
台中市西屯戶政事務所余課長表示,「你如果沒有登記,即使你拍了婚紗或是你有宴客,
都是不生效力的。」
如果沒登記,女方做出讓男方無法接受的行為,男方憑單據可要求女方吐出聘金和金飾,
勝算非常高,若登記結婚,男方較難討回先前花費,但還是能夠針對女方過失請求損害賠
償,就擔心忙了一大圈,因為雙方鬧翻,婚姻沒成立不說,將近上百萬開銷付諸流水,要
錢傷感情,避免如此麻煩,結婚登記別拖太久。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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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1/396335.htm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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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36+10+1.7+精神賠償 這筆錢看清楚愛錢的女方 八卦版人氣+1
作者:
crusoe (克魯梭晶片)
2014-09-02 08:51:00厲害
作者:
usebbs (ptt)
2014-09-02 08:51:00是要多少才夠才滿意?一般行情都多少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9-02 08:51:00來來來來來 幫我買婚禮包套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4-09-02 08:52:00不是改登記結婚很久了嗎@@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9-02 08:53:00怎麼會有鑽戒28k這麼便宜的? 10分戒嗎? o_O
這男的不懂行情 黃金飾品公道價是八萬一 少了一萬多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02 08:54:00因為傳統上,還是以儀式婚為主,要經過儀式才算結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9-02 08:55:00騙婚的pupu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4-09-02 08:55:00認識這幾年結婚的 蠻多都直接登記 然後有錢後才宴客..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02 08:55:00只是現在多了個將擇日出來的好日子放在登記日,儀式放其他
作者:
jvlvw (hello)
2014-09-02 08:56:00科技新貴嗎? 看起來不像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02 08:57:00日子的選項,是越來越多人可以接受單純登記之後補請,但堅持要那個儀式的也是有,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作者: thesearcher 2014-09-02 09:00:00
這鑽戒還滿便宜的XD 本魯朋友秀出訂婚戒就4000新加坡幣...她未婚夫也才剛工作不到一年 害本魯和其他男生擔心之後<囧>
作者:
bredka (bredka)
2014-09-02 09:02:00老師配工程師 不意外
作者: ghgn 2014-09-02 09:02:00
果然$$$$$$$$$$$$才是真愛
作者:
alexbbs (無憂也無慮)
2014-09-02 09:03:00八掛板這時就會有人說他花10萬就解決了,花100萬的都是凱子。
作者: dora1027 (嘎嘎~) 2014-09-02 09:03:00
把婚姻搞成金錢計算乾脆別結了吧..
作者: killer2012 2014-09-02 09:04:00
有分大小聘,女分收小聘退大聘。
作者: liiiiiiiio 2014-09-02 09:04:00
勝文都不用聘金
作者: killer2012 2014-09-02 09:06:00
個人知道的是,小聘12、36、66萬,大聘36、66、120萬
作者:
photonic (徵FAE站內信)
2014-09-02 09:07:007萬黃金 跟28K鑽戒超便宜
作者: killer2012 2014-09-02 09:07:00
基本上以此為一個大概值,實質金額通常再由雙方溝通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9-02 09:08:00
結婚搞這麼麻煩~ 這篇提醒賣女兒時要等登記後再翻臉
作者: killer2012 2014-09-02 09:09:00
或提親時媒人婆幫忙協調。不過聘金還不包含其他聘禮等所以其實結婚的所有事宜都很繁雜的,禮俗等等一堆!
作者: ramirez 2014-09-02 09:14:00
公道價8萬1
作者: baritone7563 (翰哥) 2014-09-02 09:21:00
puma
作者: eqmblcor (咖小) 2014-09-02 09:29:00
苗栗國民不意外啦 選出那種縣長程度可想而知
作者:
SuperUp (( ̄▽ ̄#)﹏﹏)
2014-09-02 09:54:00蠢屁了 陋習一堆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09-02 10:09:00
媒人道歉個屁啊 這種不是應該他要去喬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