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偷拍 二審重判79年7月須賠2745萬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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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二審判決結果、吳亞馨回應、判決理由)
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在夜店扛屍或拐騙靓女回家迷姦性侵還偷拍,一審認定共9女遭性侵
,17女遭偷拍,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認定李宗瑞性侵偷拍14女、趁嘿咻偷拍6女,依
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罪等判刑79年7月,由於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僅可判30年,
合議庭因此宣告他應合併執行30年,並須賠償2745萬元,可上訴。
李宗瑞今天被提解出庭聆聽宣判,當宣判完畢法警將他還押時,記者追問李宗瑞遭重判是
否上訴等問題,李宗瑞沒有任何回應,但戴著口罩的臉,仍看得出有些落寞。他的律師鄒
志鴻隨後受訪表示,會上訴,並說已經告知李宗瑞的父親李岳蒼,李父「非常震驚」。
檢方起訴時認定遭李宗瑞性侵、偷拍的被害女子多達34人,外傳被害人還包括多名女星、
女模,且因偷拍的性愛影片廣為流傳,震撼全台。
不過,台北地院去年9月宣判時,僅認定李趁9名女子酒醉或不明原因昏迷時性侵,依趁機
性交罪判他18年6月徒刑;另認定他偷拍17名女子性愛影片、照片,依妨害秘密罪判他3年
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6萬元;李還恐嚇一名被害人封口,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8
萬元。民事部份,有12名被害人求償,北院判李共須賠償1435萬元。
由於投案後被收押迄今的李宗瑞,至今仍否認性侵,堅稱所有被害人都是自願與他性交,
僅承認偷拍性愛影片,且只願賠償被偷拍女子每人20萬元。高院合議庭認為他已有說謊而
積極做不實陳述的情形,加上他又未與被害人和解,且社會普遍期待對於一再犯下乘機性
交與強制性交罪的被告,應給予應有刑罰,因此加重李宗瑞各項犯行刑責,總計共判79年
7月,應合併執行30年。
對此,曾與李宗瑞交往的藝人吳亞馨經紀人周彥彤表示,不會再回應任何相關問題。(丁
牧群、娛樂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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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 道德判決,充份反映某些人嫉妒李宗瑞的有錢和風流,不知道是不是法官本人?
2. 這個判決根本鼓勵小模多上夜店被人撿屍,一審賠1435萬,二審變成2745萬,不是鼓
勵還是什麼?別在鏡頭前裝無辜了,難看得要死。
3. 為了懲罰一個淫徒,可以判他30年;但是遇到林益世貪污、洪仲丘案?你X的謝謝指
教、我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