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連署] 支持公平監票權-選罷法修法串聯連署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4-09-02 18:56:12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K1LR0p5 ]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連署] 支持公平監票權-選罷法修法串聯連署
時間: Tue Sep 2 13:33:49 2014
【活動說明】
    監票者聯盟邀請全國公民、公民團體及年底各項選舉的無黨籍及政黨參選人
  參與連署,爭取公平監票權!
  連署活動網址:http://www.observers.tw/petition/?LOC=PETITION
【連署本文】
    在民主法治國家,選舉是公民選擇公僕及代議士以追求、實現大確幸的重要
  程序。而為了確保選舉結果能夠確實反映出公民的選擇,監票制度具有無可取代
  的重要性。
  
    然而,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關於監票的規定卻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其
  不但讓特定政黨在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中獨佔推薦監票員的權利,更進一步剝
  奪參與其他與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同時選舉之候選人推薦監票員的權利。
  
    因此,現行監票員推薦制度既不公平也不合理。除了侵害到候選人本應享有
  的監票權益外,更重要的,是提高選舉結果發生錯誤的可能性,製造出足以摧毀
  民主制度的高度危機。
  
    選罷法是效力及於全國的中央法規,選罷法的修正是足以影響全國數萬名候
  選人監票權益的重大議題,絕對不能被扭曲、窄化為特定候選人之間的選舉爭議。
    因此,為了維持選舉的公平性、使選舉真實反映民意趨向、避免讓臺灣的民
  主制度面對不必要的危機,我們在此參與此項連署,並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請立法院儘速對選罷法為下列修正,並明訂此次修法自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
    開始實施:
    1.讓所有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擁有相同的推薦監察員的權利。
    2.讓除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以外的候選人也擁有推薦監察員的權利。
  二、若修法工作及時完成,請立法院做成附帶決議,要求選政及選務單位配合修
    法結果修改相關法規命令,延長或增設監察員推薦期間。
  三、若修法工作未能及時完成,請立法院做成決議,要求選政及選務單位在合理
    範圍內,作成全體候選人都適用且能維持選舉公平性的法律解釋,以維護候
    選人權益,並降低選舉結果無法確實反映真實民意的風險。
    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選舉對臺灣民主制度的落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
  性,請立法及行政機關立即採取正確作為、守護臺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制度。
  連署活動網址:http://www.observers.tw/petition/?LOC=PETITION
  ◎請大家踴躍參與連署,並分享、轉錄此活動資訊◎
    監票者聯盟網站:http://www.observers.tw/
    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wobservers/
    臉書專頁:http://0rz.tw/eup7Z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4-09-02 14:00:00
已連署 chrome沒問題
作者: youdeserveit ( 你活該)   2014-09-02 15:40:00
推!!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4-09-02 18:58:00
推!幫高調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9-02 18:59:00
連票都沒辦法監是投辛酸的喔 幹你媽的垃圾黨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09-02 19:00:00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9-02 19:00:00
狗黨怕選書 要做票拉 不讓監票 心裡有鬼
作者: ginshop (照鏡子找去,看的到嗎?)   2014-09-02 19:03:00
能不能先介紹一下『監票員』的工作內容與權責?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