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6991652 ()》之銘言:
: 剛剛新聞追追追羅淑蕾說9/6要拿出證據,
: 請問大家信嗎?
: 個人是覺得有早就拿出來了 zzz
羅: 台灣現在有這麼多老闆 都沒付加班費 他們有違法嗎?
沒有嘛!
對不起 羅小姐 我不是立法委員 但是我知道
他們真的違法了~
勞基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虧你還這麼多屆的立法委員
哪個選區選出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