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014-09-03
記者邱俊福/特稿
十年前,兩位刑警殉職;十二年前,一位刑警殉職;前天,一位刑警中彈重傷。這三件
,都發生在臺中,都是警匪槍戰,中彈的都是刑警,他們…都沒有穿防彈衣。
血的教訓,警眷的淚水,似乎都沒能促使臺中的刑警提高警覺。
刑事局資深警官認為,前天的警匪槍戰,面對擁槍要犯,現場指揮官不僅「輕敵」且臨
場經驗不足,至少犯下五大錯誤,包括「穿防彈衣不落實」、「誘敵變成硬攻」、「未
申請霹靂警支援」、「急於建功輕忽安全」、「未採圍困戰術」,而使攻堅刑警身陷險
境。
資深警官指出,執行攻堅的標準動作是「申請霹靂小組」,兩人持盾牌在前保護,一人
負責破門,指揮官在霹靂小組身後,隨時視狀況作攻堅判斷,其臨場經驗非常重要,也
是任務成敗關鍵。
此外,還須部署制高點、外圍監控等第二線人員,最佳戰果是不費一槍一彈;行動時,
常用守候或誘敵,趁其出門或開車不備時抓人;若須破門就要迅速,使目標不及反應,
且須預防歹徒隔門開槍濫射。
萬一破門時驚動歹徒,且無霹靂小組及防彈盾牌,寧可守住門口,申請支援警力到場攻
堅。
臺中市這次攻堅對象,主嫌具危險性,既無法誘敵開門,怎能叫未穿防彈衣的張宏彰持
鐵鎚破門?未考慮屋內的不確定性,凸顯指揮官輕敵、經驗不足。試想,連基層警員平
日的一般巡邏都要穿防彈衣,如今面對擁槍悍徒,反而沒穿防彈衣,真是不可思議。
資深警官回憶,九十四年,警方偵辦大圈仔殺人命案,發現嫌犯車輛停在臺中梧棲一所
國小附近,警方清查附近公寓,四名沒穿防彈衣、也未帶槍的刑警,竟毫無敵情觀念,
大剌剌逐戶探訪,見一房舍大門深鎖,找來屋主,屋主要求派出所制服警員陪同。
沒想到屋主一打開門,歹徒就躲在浴室,見警立即開槍,子彈穿過一名刑警頸部,刑警
負傷倒地,向身後的制服警員借槍還擊,歹徒誤認已遭大批警力包圍,開槍自戕而死。
資深警官認為,這起事件也發生在臺中,與這次有些雷同,都是過於輕敵,也是鮮血換
來的慘痛教訓。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10074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