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t1000 (小p)》之銘言:
: 血汗酒店逼賣淫 主嫌重判15年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qftlsyP_t8
: 暴力威嚇少女賣淫 不從逼簽本票餵毒(主嫌重判12年)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127/299472/
: 餵毒逼15少女賣淫 主嫌重判13年
: http://www.ctv.com.tw/opencms/data/news/news_2/news_2_3/news_15211.html
: 控制行動強逼賣淫吸血 甚至毒品控制賣淫女
: 惡行遠遠大過李宗瑞 就算一罪一罰
: 這種性奴案每被強迫賣一次就該論一罪
: 每個案都破表 甚至一些嫌犯有幫派背景還涉組織犯罪
: 所以為什麼李宗瑞案判得比性奴案重非常多
: 變成李把這些女人推入火坑強逼餵毒賣淫還判得比較輕 這種判決非常不合理
: 有沒有李宗瑞判得比餵毒逼賣淫的吸血集團還重的八卦
很簡單,因為新聞是騙人的。
這完全是數學問題。
酒店小姐一節10分鐘約$150~$250(別懷疑,超難賺的,有上檯才有,沒上檯就沒有),
一個小時也才$1200左右。
外賣魚或茶一次約3K~5K,還要跟37仔對抽。
要餵毒控制一定要選成癮性高的,
而且要找藥丸、粉末或是可供注射的。
像海洛英、Cocaine等,
隨隨便便一點點就要破萬,
一天餵一次,倒貼都不夠。
那些黑道再怎麼笨,也知道不划算吧。
至於像安仔,因為要用特製吸食器,無法強迫;
海洛英菸,遇到不會抽菸的,無解;
大麻,成癮性比一般菸還低;
一般那種小姐被抓到,藥檢結果幾乎都是K仔或搖頭丸,
最好這能強迫餵食,明明就是自己想搖。
只是被抓了,藥檢不合格,只好隨便找理由搪塞。
新聞記者當然也樂意配合,寫的越聳動、越離奇、越像小說電影情節讀者越買帳。
每次看到這種,都會讓我忍不住的科科一笑。
活該,愛呷死好。
沒什麼好值得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