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染指姊妹花 重判10年半
新竹40多歲張姓單親爸扶養2名幼女,以幫她們檢查身體為由,以手指性侵多次,被害人
告訴老師「下體痛」才揭發獸行。小姊妹開庭時,回憶受害過程痛哭,仍幫父親求情「希
望判輕一點」,張男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今天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0年6
個月徒刑。
張男因車禍不良於行,離婚後,做小生意扶養2名女兒。被害姊妹目前分別10歲、8歲,案
發後緊急安置。
判決書指出,民國100年至102年間,當時姊妹讀幼稚園及國小1、2年級時,張父把女兒當
洩慾對象,趁洗澡及在房間獨處時,侵犯女兒私處。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109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