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籃球架枴子撞傷人 男大生被訴
Apple daily
2014年09月03日22:08
19歲的吳姓男大生在台北教育大學籃球場打3對3鬥牛賽時,被另隊何姓男大學生撞傷右上
眼皮,吳男認為何男故意撞傷他,怒告何男傷害,台北地檢署認定2人過去曾有嫌隙,何
男疑為報復,故意架枴子撞傷吳男,今依傷害罪將何男起訴。
吳姓男大生指控,今年6月2日參加3對3鬥牛賽時,何男動作頻頻,一次何男故意架枴子被
他識破閃過,卻因重心不穩,臉直接撞到何男的頭,導致他的右上眼皮受傷。
何男則否認犯行,辯稱他並非故意打傷對方,還強調在籃球場上,肢體接觸、磨擦,本來
就是籃球運動的正常防衛動作。
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何男在警局做筆錄時,曾說「之前與吳男打球時,吳男小動作太多
,才會決定在這場認真打」,另參考其他球友證詞,認為雙方之前早因打籃球而產生嫌隙
,因此認定何男故意傷人,今將他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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