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p0307 (pencil)
2014-09-04 09:24:33蘋果日報
精蟲衝腦「其情可憫」? 性侵犯竟判緩刑
如果這樣的判例可以成立,那以後所有性侵犯都有恃無恐了,因為性衝動「情堪憫恕」。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許姓男子去年一月帶初次見面的女網友回租屋處,不顧她
反抗,性侵得逞;幾分鐘後女網友欲離去,許男又再度性侵。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許坦承二度性侵女網友,以10萬元和解。一審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並與被
害人和解,且認定他「非習於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乃性慾衝動行為」,將本刑3年以上的
強制性交罪,依「情堪憫恕」理由減刑,僅判一年半;許男請求緩刑,再獲高等法院認同
,加碼給予5年緩刑。(王嘉慶/綜合報導)
http://goo.gl/G8bzFV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9-04 09:27:00一時衝洞 育火昇高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氣)
2014-09-04 09:31:00可能他腦子裡真的有驗出精蟲
作者: jaeomes 2014-09-04 09:31:00
同樣案件 有不同的判決 台灣法律好讚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4-09-04 09:33:00鄉下都會發生這種事情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4-09-04 09:34:00願意跟網友去租屋處..不就代表有那個意思了嗎?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4-09-04 09:35:00精蟲衝腦,其情可憫 ?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4 09:35:00初次見面女網友就能帶回租屋處..這一定有什麼內情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4-09-04 09:35:00日劇都是這樣演的..晚上肯去男生房間..代表願意xxx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14-09-04 09:37:00主要是跟被害人達成和解了吧
作者:
coolwei (藍色方塊)
2014-09-04 09:37:00...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9-04 09:38:00沒辦法反正插的都不是自己的老婆或女兒 隨便判一判就好
作者:
phix (88)
2014-09-04 09:45:00宗瑞哥30年真的是不可思議 X到大哥的女人嗎還以為宗瑞哥會重判五年 緩刑三年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4-09-04 09:45:00台灣就是人情味濃厚
因為和解減刑就這樣寫就好 不要再亂加註解好嗎 法官大人
作者:
XD9527XD (別人笑我太瘋癲)
2014-09-04 10:19:00ㄏㄏ垃圾法官 最好老婆被狗幹 在判緩刑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09-04 10:19:00初次見面就去租屋處,嘖嘖
作者: kunstart (健康快樂) 2014-09-04 10:45:00
重點是和解吧!! 下這什麼大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