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台灣就這樣幹了啊
1. 勞保用獎金來高薪低報
2. 不想用這個人,又不想給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書 ==> 百般刁難讓員工做不下去
3. 法定時薪 ==> 你剛來什麼都不會,這樣吧~ 時薪85做不做?等你會了再調到115元
4.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5. 用非典型僱用,規避勞基法
對岸都在保護勞工了,我門的經濟部還想把派遣人數
由3%提高到6%
在鬼島當勞工好可憐
※ 引述《uhbygv45 (艾斯克特)》之銘言:
: 事實上現在中國想到奸商不一定會想到台商
: 但是如果是血汗工廠或是奴隸 第一個一定是想到郭董
: 這已經變成"公認"的了 平常看一下大陸的網站或是YY小說也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