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顧荃4日電)味全公司今天向台北市衛生局通報,表示今年4月起向強冠採購「
全統香豬油」,製作肉醬肉酥等12項產品,目前均封存並回收。1030904
使用問題油 味全12產品下架
中央社記者顧荃、黃麗芸台北4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晚間表示,味全公司主動通報有
12項產品使用「全統香豬油」問題油,現已主動回收涉案產品及封存。
衛生局晚間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從今年4月起使
用「全統香豬油」15.6噸製成味小寶純豬肉酥等12款產品,國內販售通路包括超市、大賣
場及農會等。
衛生局說明,味全公司已主動回收涉案產品,至於有多少問題產品流入市面,味全公司正
在調查中;不過,味全問題食品都未進入校園內;目前衛生局也持續派員監督下架作業。
味全問題產品包括味小寶海苔豬肉酥(230g)、味小寶純豬肉酥(230g)、味全豬肉酥(
300g)、味全豬肉酥(230g)、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200g)、味全海苔豬肉酥(230g
)、味小寶臻選純肉鬆禮盒、味小寶極品上豚純肉酥(海苔口味、200g)、味全辣味肉醬
(3kg)、味全珍味肉醬(150g)、味全瓜仔肉(170kg)及味全辣味肉醬(150g)。
此外,衛生局查詢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發現,有1家團膳業者曾使用「強冠耐炸油」、1家
夜市攤販使用「全統沙拉油」煎製蚵仔煎;另平台伴手禮專區登錄的鳳梨酥、綠豆椪等都
未使用全統(強冠)油品。
衛生局表示,目前已清查士林夜市32家業者,均未使用問題油品,接著將持續清查其他夜
市。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全統香豬油(有效期在民國104年3月1日前)製成
的加工產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通報衛生局清點及流向,違者可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另外,消費者若持有味全公司涉案產品,除可直接前往各大銷售通路、味全公司各據點進
行退貨服務,也可撥打味全客服專線0800-021007進行退貨。1030904
味全下架回收品項
1 味小寶純豬肉酥(230g)
2 味小寶海苔豬肉酥(230g)
3 味全豬肉酥(300g)
4 味全豬肉酥(230g)
5 味全海苔豬肉酥(230g)
6 味小寶極品上豚純肉酥(200g)
7 味小寶極品上豚純肉酥-海苔口味(200g)
8 味小寶臻選純肉鬆禮盒(味小寶純豬肉酥230g+味小寶海苔豬肉酥230g+醬油)
9 味全辣味肉醬(3kg)
10 味全珍味肉醬(150g)
11 味全瓜仔肉(170g)
12 味全辣味肉醬(150g)
資料來源:味全公司官網
中央社製表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9045013-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