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lin (我愛林書豪)》之銘言:
: 其實要這個問題除了要檢討廠商之外,
: 也應該要檢討目前市面上消費者的消費心態。
檢討消費者個屁
李宗瑞打個炮, 被判97年, 比殺人放火還重
但是黑心食品廠商呢? 被判幾年? 賠多少錢?
到底是李宗瑞對台灣人的危害比較大? 還是這些黑心廠商對台灣人危害比較大?
政府對黑心食品商的判罰太輕, 執法也不是很嚴格, 才是導致黑心食品一波又一波
永遠沒完沒了
畢竟販賣黑心食品是暴利, 如果罰則不重, 又有大錢可以賺, 當然就會一堆黑心人去賺
政府預算很多都拿去浪費在沒用的地方(花博, 媽祖園區...)
或貪污掉
或拿去綁樁, 拿去給退休軍公教享受( 政策買票 )
所以真正需要花錢的地方, 例如查緝黑心食品, 反而根本沒啥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