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ntinhang (Hang)》之銘言:
: 大家習慣的唸法是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 一百元兩百元
: 可是香港人都是唸 二百元而不是兩百元
: 有沒有臺灣人都習慣說兩百元而不是二百元的八卦?
談談“二”和“两”的用法差別
金有景
“二”和“兩”在普通話裏意思差不多,但用法則不完全相同。下面我們就談談它們在用
法上的幾個主要差別。
第一,在普通話裏,“兩”是一個能夠單獨使用的詞,它經常與量詞一起組合成數量結構
,但不能充當詞素。詞素和詞的區別在於:詞可以單獨運用;詞素不能單獨運用,它只是
複音詞的一個成分。“二”既可以當詞用,又可以當詞素用。當詞素用時,只能用“二”
,不能用“兩”;當詞用時,既可以用“兩”,也可以用“二”,應該注意區別。這是最
基本的一條規律。
第二,在漢語裏,“二十二”、“三十二”、“四十二”等,都是一個詞,不是兩個詞。
也就是說,“三十二”、“四十二”等的末字“二”不是詞,而是詞素。因此,這裏只能
出現“二”,不能出現“兩”在普通話裏,“二十”也是一個詞,所以也只能說“二十”
,不能說“兩十”。
現在的語法書一般都不把“三十二”、“四十二”等看成一個詞,而是各看成兩個詞,即
看成“三十/二”、“四十/二”等,這是不對的。漢語各方言裏有許多條語音上的証據
,可以証明“三十二”不是“三十/二”,“四十二”不是“四十/二”等。為簡便計,
下面只舉一條証據。
http://www.pcerc.org/HJZHY/HJ904/HJ904_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