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整天罷占主席台不工作白領薪水的利委
一邊是只會玩文字遊戲的亂台誤國法律系豬公
就構成五萬元交保的犯罪天堂--鬼島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李伸一:哪有5萬元交保的?
2014年09月06日 04:10 王正寧/台北報導
35年前,台灣爆發首宗多氯聯苯毒油事件,當時擔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前監委李
伸一,陪同受害者度過難關。35年後再度爆發餿水油風暴,他感慨,雖然現在消費者權益
大幅提升,但不肖廠商手法卻更惡劣。
台灣第一起毒油事件,是發生在民國68年的「多氯聯苯事件」,當時全台逾2000人受害。
消基會隔年成立,為多氯聯苯受害者募款、籌措醫藥費。
不料,民國74年又爆發第一起餿水油事件。早從民國65年起,位於台北市雙連街的德泰油
行,以低價向台北近郊養豬戶收購餿水浮油,轉交化工廠製成劣質沙拉油,再以合法油商
身分以數倍價格賣給餐飲食品業。10年間售出220餘萬公斤,所獲暴利超過億元。
多氯聯苯爆發時,台灣社會連基本食品衛生都做不好,李伸一說,雖然最後官司打贏了,
不肖業者早已脫產,根本無法求償,但也因此促成消費者保護意識抬頭以及《消費者保護
法》的立法推動。
沒想到30多年後,食品安全仍一再發生,他大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為現在不
肖廠商手法更惡劣。關鍵在於罰則太輕,「哪有5萬元就可以交保的?」
李伸一建議,除了應該修法提高罰則,對於廠商的財產保全與扣押都要快,才不致求償無
門。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06000358-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