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法官是有念生物的,知道兩個大男人是沒辦法生下後代的!
我們來看看生物學對於「種」的定義
「兩個個體有可以產上有生殖能力的後代」
所以很明顯的,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要「反」同性戀
其實他們不是在「反」同性戀,
而是在「反」不同的「物種」的結合
不過,人和「豬」都可以結婚了
兩個大男人或女人即使「不同種」,讓他們結婚又何妨?
※ 引述《YUNOGAY (你可以再甲一點)》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Yahoo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挺同性結婚 美法官神回覆
: 波斯納說:「異性戀的人會酒後亂性懷孕,生下不是真心想要的小孩,而他們的獎勵是被
: 允許結婚。同性戀伴侶不會生下不想要的小孩,而他們的獎勵是結婚權被拒。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