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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蘋果日報
實在太惡劣!有男子因為挽回感情被拒絕,竟然公然在祖先牌位前性侵前女友。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台中19歲葉姓男子,為了挽回學妹女友,邀請她到祖母
家,本來是要當著祖先牌位前發誓愛她,哭求不要分手。但是女方拒絕,葉男翻臉強脫
褲子,以「狗爬式」的姿勢性侵學妹,甚至還惡劣的射精在陰道內。
台中地院原判決男子強制性交判3年6月,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賠償30萬元和解,法官改
判2年、緩刑3年,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葉國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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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誇張 這種惡性重大強姦案竟可和解不用作牢
反觀一些兩情相悅只因年齡問題 沒錢和解反而要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