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案 藍營:曹啟鴻應負責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9月7日 下午4:35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7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費鴻泰今天表示,餿水油
事件,屏東縣政府4年前就接獲檢舉卻不作為,應負最大責任,他呼籲屏東縣長曹啟鴻負
起責任。
他說,食品衛生管理法去年大修,目前違法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依法面臨7年以下有期
徒刑,販售問題油品企業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且是一案一罰,刑度已足夠,現在面
臨的是執法問題,否則一再修法,卻不要求行政單位,就是卸責。
此外,費鴻泰表示,應對餿水油事件禍首在民事及刑事上要求最高量刑。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4日查獲業者以回收餿水油等廢油,混雜成食
用油販售,初步估算約200噸流入市面,多家知名廠商中招。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錦隆5日表示,將研擬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廠1年內連續犯,撤
照;3年內連續犯,加重罰則;負責人應限制出境,並查封財產賠償;只要上游原料廠出
包,下游食品廠應主動申報,否則視同共犯。
民主進步黨團幹事長蔡其昌受訪說,食管法還有檢討空間,但除修法,司法人員對類似以
殘害大眾健康牟利行為,應從重量刑;行政方面,目前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稽查人力有限
,也須檢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劉建國表示,這次事件問題出在政府預警態度
、執法狀況差及廠商缺乏自主管理等,修法緩不濟急。
食管法規定,違法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若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
以下罰金。10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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