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婦女權益,政府從2012年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已檢視超過3萬件法規,其中不符公約精神的達228件,包括性別刻板印象、婦女工作
權、財產權限制、對女性差別待遇、違反婦女身體或生育自主權、強化父系家庭體制,
及其他如限定女性員工制服為短裙或窄裙、男女員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不同等。
行政院強調,CEDAW是婦女人權法典,將積極督導不符CEDAW法規今年底完成修訂,並
推動國家報告落實總結意見與建議,逐步推廣CEDAW精神,排除任何性別上區隔、限
定與歧視,讓女性享完整人權,接軌國際人權標準。
行政院說,提升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是普世價值,將全力推動落實CEDAW,讓婦
女在各領域獲充分發展與保障,建立性別平等幸福社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907/46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