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4-09-08 13:08:32所以難怪有人說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
賤踏受害人人權
把人打成重殘只要關個4、5年就出來
法律又不允許把重殘被害人安樂死
變成被害人家屬及國家社會要替惡棍照顧被害人
像這種致人重殘的加害人就該養被害人一輩子
不然就該強迫工作養被害人一輩子 或是也打成重殘才符合人權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4-09-08 13:10:00偉哉中華民狗法律
作者: MacOSX10 2014-09-08 13:12:00
立委:沒那麼嚴重吧w
作者: heavensun 2014-09-08 13:12:00
在美國 重傷害判很重
作者: heavensun 2014-09-08 13:13:00
台灣就是判很輕 一堆流氓才很囂張 動不動就砍人
看看法律是誰訂的 然後那些立委又是什麼樣的人物有勢力的民代都壞人拱出來的居多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9-08 13:16:00立委是誰選的?
作者:
f124 (....)
2014-09-08 13:16:00台灣法律設計這樣是要給窮人的機會阿 大家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一堆影響民生很大的案子 在法律上也是刑度很輕的小案鬼島根本就是偽民主
作者:
yeam13 (Nigror)
2014-09-08 13:23:00自己選的 怪我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