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駁回 黃景泰確定羈押
2014-09-08
〔記者楊國文、俞肇福/綜合報導〕
基隆市議會議長、市長參選人黃景泰五日因涉嫌詐取公款等案遭收押後,
委任律師前天就程序問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駁回,表示檢方約談和
逮捕黃景泰程序合法,黃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為法定刑
七年以上重罪,且有共犯未到案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
高院昨裁定後,本案確定羈押,不得再抗告。這意味黃至少須被羈押兩個
月,若有必要可延押一次,一旦押滿四個月,則十一月廿九日投票日,
黃仍會在看守所中度過。
基隆檢方偵辦黃景泰相關案件,上週五第五度對他聲押,才獲法官裁准。
黃的律師在六日晚間提抗告,高院昨上午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裁定,認為本
案約談和逮捕程序合法,且黃涉及法定刑七年以上重罪,尚有其他共犯
涉案,有待傳喚相關共犯和證人調查,可認定黃有串證之虞,因此駁回抗告。
針對高院駁回抗告,黃景泰委任律師陳明暉、楊國宏、周詩鈞昨晚在競選
總部召開記者會,指程序問題茲事體大,如果連具有議長身分的人都被檢
調便宜行事辦案,遑論一般市井小民。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11416
這樣還能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