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新聞就想起很久以前的一則事件
民國86年9月12日彰化市彰安國中發生校園凶殺事件,一名國二劉姓女生因不滿
同班曾姓男同學長期欺負,趁曾姓男同學午休時持菜刀從背部猛砍兩刀,一時之
間教室內血流如注,同學紛紛驚叫走避,訓導處人員聞聲趕至,緊急將受傷學生
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室急救,背部刀傷長度分別為10公分及15公分,深度達
2~3公分,傷勢之深差點深及心肺,經急救後幸已無生命危險。
涉嫌持菜刀砍傷同學的劉姓女生,家中原先是由父親撿破爛為生,但八年前父親發
生車禍,現又中風在床,拾荒工作便由媽媽扛起,每月收入僅四、五千元,幸好被
列入低收入戶,每月可領三千七百元生活補助,她和姐姐則由彰化家扶中心認養,
兩姐妹的午餐便當均由學校免費提供,每被同學欺負發生口角時,同學就辱罵她
「乞丐」,令她們無地自容,她進入國中階段的求學過程,父親中風母親撿破爛,
她百般被羞辱,飽嘗「拾荒女兒」乞丐的辛酸血淚。
劉姓女生個兒嬌小,看起來才像是國小五、六年級的學生,外表文靜清秀,但內心
則自卑內向,很難想像她就是砍人的「菜刀辣妹」,她闖禍後雖然後悔但仍未撫平
內心的不平,談到激動處她難過地表示,一年多來班上男同學常欺負她,像是向她
吐口水,用板擦砸頭部,常弄得她的頭髮都是一片白色的粉筆灰,有時連考試卷都
被他們拿走、藏匿甚至撕掉,中午吃飯時常將她的便當丟到垃圾桶不讓她吃飯,午
睡時踢她的桌子及椅子不讓她睡覺,雖然她有把這些事情告訴媽媽,媽媽也有向學
校反應,學校老師也有責罵和處罰這些男生,但是情況毫無改善,甚至被警告說,
如果再告訴老師、家人,以後還要打得更兇更重,並且揚言他們不怕老師,學校拿
他們也沒辦法。
忍了一年多,劉姓女學生精神幾乎崩潰,平時被欺負,回家為了發洩心裡的委屈及
不滿,就將抓來的青蛙、魚兒、雞鴨的眼睛挖掉以洩積恨或將家裡的豬肉剁成一塊
塊,只為了一吐心中怨,由於情緒積壓太久忍無可忍,媽媽又剛好撿破爛撿回一把
破菜刀,於是她就把破菜刀藏在書包內,心裡想著如果今天他們沒再欺負她就算了
,如果再繼續欺負她,她就決定拿這把破菜刀報復。
果不其然,隔天,在學校輔導記錄不良的曾姓男同學再度以黑板擦打她,並言語戲弄
踢她桌子不讓她午睡,一時氣不過,便利用老師不在時曾生趴在課桌上午睡,便抽取
書包內的菜刀向曾生背部猛砍兩刀,希望以後不要繼續被欺負,長期的不公不義導致
受害者的反撲,學校、社會、家庭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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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砍人的女學生嗎?
家庭不是她能選擇的,忍也忍了、也求助過了
學校幫了什麼?不就只是例行性的輔導,有保護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