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原文:
“但是一定會有人說:"餿水油有需要做風險評估嗎?""根本不是人吃的東西"
的確不會有人去做風險餿水油的評估,但是請問這是任意以自己的經驗去猜測毒性的
態度嗎?"
在蘇正德,跟這些學生,對事情的理解上
『這件事的確不該作,但是既然作了,
那我就來談,這件事情實際層面的傷害性,到底有多少?
若傷害性沒這麼大,大眾也沒必要這麼恐慌。』
整件事情可以三個部分來看:
1.這種事情根本不該作。(餿水不該放進油裡)
2.若不幸發生了,實際傷害為何?(餿水油毒性為何?)
3.既然叫做不該作的事情,只用實際傷害來談,合乎人情事理嗎?
(合乎物理化學的道理,人情事理就不用合嗎?)
前些時候,一對父子在吃飯,失智父親飯吃不好,兒子巴了父親的頭。
若以蘇正德跟食科某些學生的邏輯。
『是的,兒子不該巴父親的頭。
但我們今天要來看,兒子巴父親的頭,到底會造成生理,心理上多大的傷害。
基本上頭被巴一下,不至於嚴重受傷,就算它是你兒子,傷害也不會加劇。
雖然你心理很不舒服,但是它真的沒這麼嚴重。』
今天,一個女生被陌生男子,偷摸了胸部。
若以蘇正德跟食科某些學生的邏輯。
『是的,偷摸胸部的確很可惡。
但是,我們要來看,被陌生人摸一下胸部,到底有啥損傷。
一來你的胸部形狀跟機能,不會因此受損。再者,你的胸部平常老公男友也在摸。
雖然被陌生人摸很不舒服,但是它真的沒這麼嚴重。』
一般人在意的點,在於
『這件事情根本不該作』『不該作的事情,你跟我解釋傷害有限幹嘛?』
二三類組的某些人,卻把重點放在
『實際傷害程度多少,要拿出數據實驗來證明。』
一來,你不是法官,你不是來搜集證據,量化刑期的。
二來,你說你是來安撫人心。我只能說,你安慰人的技巧,真的爛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