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光濤/整理 2014-09-10 15:06:42 中央社 http://ppt.cc/WKi8
總統馬英九10日補提名11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時表示,
他肩負維護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神聖使命,也是無可旁貸的職責。
中央社台北10日報導,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接見第5屆監委被提名人時說,中華民國總
統肩負維護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神聖使命,不能坐視目前監委缺額情形,應提名適當人
選,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大法官632號解釋規定,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讓監察
院充分發揮糾彈肅政功能。
馬總統表示,任總統第一項義務就是要遵守憲法。憲法增修條文20多年前通過時,明文
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規定設監委29人,並以其
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馬總統說,監察院是憲法設置並明定員額,賦予特定職權的憲政機關,是維繫國家整體
憲政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
馬總統表示,目前第5屆監委還缺11名,占監委法定員額1/3以上,顯已相當嚴重影響監
察院行使職權。
馬總統說,依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監察院設7個常設委員會,除院長,以現有
17名監委,每名監委至少參加2個委員會,其中10名監委還須參加3個委員會,才能符合相
關規定。各委員會雖勉強尚可運作,但人力十分吃緊。
馬總統表示,人員不足,彈劾權行使受限制,依監察法相關規定,就現有監委人數,彈
劾案將面臨只能審查一次,無法進行第二次審查窘況。
監察法規定,彈劾案經提案委員外的監委9人以上審查及決定成立後,監察院應即向懲
戒機關提出;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而提案委員有異議時,應即將彈劾案另付其他監
委9人以上審查。
馬總統說,兩次就要18名監委,已超過現有委員人數,顯然限制監委行使彈劾權,並損
害彈劾權行使的程序正義。
另外一個可能缺失,馬總統表示,地方巡查負荷過重,第5屆監察院因應目前監委人力
不足,已調整103年度地方巡查機關責任區,由原先13組調整為7組,明顯影響地方巡查業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