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提高派遣工比率 勞動部鬆動

作者: FellForM (Fell Form)   2014-09-11 10:39:11
提高派遣工比率 勞動部鬆動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吳父鄉/台北報導】
2014.09.10 03:00 am
針對企業使用派遣勞工比率3%上限,勞動部長陳雄文昨(9)日指出,在
兩條件下同意提高比率,一是勞資達成協議;二是企業將派遣工納入正職
,按比率給予增額派遣。
勞動部全國社會對話會議今天登場,勞資政學四方討論勞動派遣議題。
行政院審議中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訂企業運用派遣勞工以3%為上限
,與經濟部主張6%僵持不下,陳雄文昨拋出兩大妥協方案,顯示勞動部對3%
上限立場鬆動。
對此,經濟部表示樂見其成,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重點不是派
遣工比率,而是要配套及彈性機制,在保障派遣員工前提下,保留中小企業用人彈性。
連錦漳表示,台灣製造業有工廠登記證者,約有七成以上聘僱員工人數在19人
以下。一旦派遣工的比率訂太低,工廠可聘僱的派遣工人數不及一人,若沒有
其它配套措施,不利生產作業排程,衝擊影響會很大。
陳雄文昨天主動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企業和工會團體就派遣工使用上限達成
團體協約,勞動部也會同意。
其次,企業將派遣工納入正職,可按比率給予增額派遣,舉例來說,企業若將
1%派遣員工納入正職,勞動部會給予企業雙倍的派遣勞工比率,以此為誘因或
作為催化劑,估計以三年時間,引導企業運用派遣比率向3%上限靠攏。
他指出,在「派遣勞工保護法」實施後,會依每家企業往年運用派遣勞工員額
設定天花板,例如,企業若將1%派遣員工晉用為正職,勞動部可給予二倍的派遣
比率,即2%;加計「派遣勞工保護法」法定3%上限,該企業在該法實施後第一
年,運用派比率可達到5%。
勞動部「派遣勞工保護法」中已訂有三年緩衝期,即本法頒布後三年,企業才適
用3%上限。陳雄文表示,對於企業運用派遣上限,勞工團體主張禁用派遣,勞動
部主張3%,經濟部主張6%,企業團體甚至提出20%,兩部會僵持不下,猶如兩塊
鐵板,但「派遣勞工保護法」愈晚通過,對派遣勞工愈不利,因此拋出上述兩大
方案,供各界討論。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925718.shtml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9-11 10:39:00
慣老闆幫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