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pie (雞排)
2014-09-11 12:28:231.精蟲衝腦「其情可憫」? 性侵犯竟判緩刑 http://goo.gl/G8bzFV
(判刑一年半,緩刑五年)
2.惡男被學妹甩 「狗爬式」性侵還內射 http://ppt.cc/Trm6
(改判2年、緩刑3年)
所以指姦比強姦還嚴重囉?
法官審判的標準到底在哪?
※ 引述《VB6 (VB)》之銘言:
: 火車上猥褻女高中生 工程師重判7年2月
:
: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 2014.09.11 11:33 am
: 游姓工程師被控多次在桃園往台北市的電聯車上猥褻女高中生,並以手指性侵得逞。高等法
: 院審理過後,認為他惡性非輕,且對社會及治安負面影響甚深,重判7年2月徒刑。全案還可
: 上訴。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89289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