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rian (Urian)》之銘言:
: 這篇說的真的很好,把社會現實面都說出來了
: 不過只有一個小小的疑問
: 原po意思是,台大是公家機關,申請經費麻煩
: 所以需要一個帳戶來支付這些申請手續麻煩、有問題的款項
: 那麼其他公家的醫療研究相關機構
: 如:中研院、國衛院、陽明大學、榮總、三總等等
: 是不是也可以使用這種方法,來支付法條所規定不能支付,但又想支付的款項?
: 這樣也許是台大的現實面,但這樣是合法的嗎?
: 還是只有台大可以,其他單位不行?
簡單的回一下
只要法院 還沒有判你違法之前
通通都是合法的!
噢~ 當然
法院判你合法 也是合法的
即使你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