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旅遊飆英文髒話 女返國被告公然侮辱
2014年09月11日13:19
住在新北市李姓女子(61歲)今年2月14日參加「西安華山兵馬俑8日遊」旅行團,同月18
日在大陸西安乘坐遊覽車時與同團的王姓女子發生口角,竟在車上大罵「fuck」(幹)、
「son of bitch」(婊子)、「stupid」(笨蛋)等語,案經王女返國後向航警局提告
,雖然李女未到庭,但因其他團員指証歷歷等,桃園地檢署今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她聲請簡
判。
法界人士指出,根據我國憲法,大陸也是我們「法權所及」的領域,不管是大陸人還是台
灣人,在「領域內犯罪」,我們都有管轄權,所以台灣人去大陸旅遊,因而發生糾紛,回
台後也可以提告;反之,大陸人在大陸被台灣人辱罵,也可以到台灣來提告。
若在包括東南亞、歐美等「境外」國家,除非是重大的殺人等案件,否則如公然侮辱、妨
害家庭等低刑度的犯罪,基於「微罪不罰」的原則不予處罰。(張沛森/桃園報導)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11/467661/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4-09-12 12:53:00
李女對王女
作者: iopzu2lv0 2014-09-12 12:54:00
101門口表示
作者:
Deltak (藍田五十弦)
2014-09-12 12:54:00自欺欺人的憲法
作者:
Rocks5566 (5566最棒棒>//////<)
2014-09-12 12:55:00又是自慰的憲法
借題問一下 憲法主張的台灣領土有包含到哪裡呀? 忘記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9-12 12:56:00講英文是比較厲害嗎
作者: rookiecop 2014-09-12 12:56:00
上次一個天朝當啥官的 還不是跑回去了 管得到嗎?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4-09-12 12:57:00樓上,依據現行自慰憲法跟自慰兩岸關係條例的確是啊
作者: MacOSX10 2014-09-12 12:57:00
李姓選民,又是三寶,上次一定是投給馬英九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4-09-12 12:58:00這也就是為啥科科東吸毒回來還是會被辦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09-12 12:58:00王姓女子聽錯了,李女是說 桑歐府必取,意思是一個姓桑的和一個姓歐的結成連理,所以是桑歐府。必取是,很可取的意思。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09-12 12:59:00所以要罵要去國外罵 千萬別在本島罵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09-12 12:59:00結果王女聽錯了,以為是 son of bitch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4-09-12 13:08:00那在外蒙古罵人呢?
作者:
beblue (碧藍)
2014-09-12 13:19:00有本事把大陸倒帳的錢追回來再說管轄啦
作者:
linzero (【林】)
2014-09-12 14:02:00那台商回台要繳大陸公司的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