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關係比較好的,趕快去找黃老師或眾公民律師們哭哭啊
行政命令,應該是馬政府目前戰力最強的牌了
可以想像接下來所有涉及中國事務的政策,都會以行政命令包裹
因為這個東西跟具體且特定的行政處分大不相同
也不用管你黑箱不黑箱,要不要送立院
行政命令的本質為一般、抽象的存在
一般行政法上見解多認為你要救濟,除非等到特定權利已受侵害
才有訴之利益產生,也才能照著行政救濟的流程開始跑
什麼叫做等到特定權利受侵害?
就這個新聞來講,或許像是相關產業覺得利潤降低、配套措施不足
既有經濟上利益或生存權受到擠壓之類
幾乎是一切你看到,看不到的負面效應都出現了
才能去向司法體系尋求救濟(照流程來講,你還得先挑主管機關當對手)
接下來如果指標性的大頭們、公民團體們如果沒有意識到,並開始準備法律戰
所有的促進兩岸和諧的措施就會以行政命令的外觀排山倒海而來
我們就等著「特定、具體、現實地」造成人民的損害
再去找法院哭哭
至於法院到底是不是○○開的,這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 引述《o80721 (飯糰)》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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