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公僕蹺班迎新 3P性侵菜鳥

作者: sitifan   2014-09-12 20:55:33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K4DOOjm ]
作者: pk0934 (新pk大大)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新聞] 公僕蹺班迎新 3P性侵菜鳥
時間: Thu Sep 11 06:52:05 2014
公僕蹺班迎新 3P性侵菜鳥
迷昏女同事 惡男1交保1收押
http://0rz.tw/UuM2Y
【張沛森、黎百代╱桃園報導】混蛋透頂的淫狼公務員!桃園縣兩名男公務員,上個月以迎
新名義,蹺班邀約一名到職不到一個月的女同事飲宴,然後趁機下藥迷昏,再將不省人事女
同事帶到摩鐵3P「淫新」,女同事醒後發現遭性侵報警,兩淫狼雖否認下藥性侵還辯稱是
你情我願,但桃園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兩匹惡狼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聲押,一人獲准一人
由院方裁定五萬元交保。
作者: Lumia520 (@@)   2014-09-11 06:59:00
再八天放榜....@@
作者: Noobungas (蠢九龜兒子)   2014-09-11 07:48:00
關一關好了,這樣這女的在新單位還做得下去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11 08:14:00
這有點扯,大中午拉出去灌酒,沒人檢討單位嗎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4-09-11 08:34:00
也太垃圾了吧…
作者: florac (florac)   2014-09-11 08:50:00
政風單位哪裡去了?因為綁約,就算鬱悶也繼續忍下去囉~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9-11 08:51:00
為什麼不公佈單位? 主官也很有問題吧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1 09:05:00
公佈單位這位被害人還能活嗎?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14-09-11 09:13:00
有夠扯!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9-11 10:33:00
桃園的鄉鎮市那麼少 隨便問一下就知道了吧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9-11 10:45:00
這兩個垃圾下地獄吧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4-09-11 11:38:00
應該要修法把這種敗壞門風的直接開除,公務人員服務法不是用來保護垃圾的
作者: kadidogtn (卡蒂狗)   2014-09-11 11:49:00
奇怪的是,為何性侵的那兩位,都不會考慮到犯罪會丟掉鐵飯碗?一直以來,台灣的公教人員品性上有超高可信度的原因就是,怕犯罪丟掉鐵飯碗,所以即便品性不佳的人,也得忍著,結果這種事竟然還會發生?難不成是英九執政,什麼都爛保證?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4-09-11 11:58:00
好奇 這兩位過去考績如何?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4-09-11 12:10:00
公所呀...哼哼,不意外組成份子很複雜的單位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4-09-11 12:13:00
可能是軍人轉的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9-11 12:49:00
這種爛人在公所通常都甲等多...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4-09-11 12:56:00
同意樓上 越爛越混的人考績通常不錯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4-09-11 14:52:00
為什麼是依據公服法,停職是考雞法吧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9-11 15:08:00
這根本酒鬼在騙女人吧 為何不能直接廋廢除他們公務員資格吃飯一定要喝酒的灌酒文化 根本是漏習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14-09-11 15:30:00
不得不說桃園縣政府真的很有效率!!!!!!!!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9-11 17:43:00
公務員跟一般大眾長得比較不一樣嗎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9-11 17:50:00
不管任何公司 都應該立即將這種敗類解聘吧
作者: since2013 (。省思)   2014-09-11 18:08:00
好可怕我們也會迎新送舊餐會,但根本不能碰酒,中午吃很趕要回去上班。不過里內活動餐敘會被勸酒,一律堅持不會喝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4-09-11 18:29:00
連起訴都沒,解個毛。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9-11 19:35:00
真扯..
作者: Kyosera (佚名)   2014-09-11 19:53:00
真爽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9-11 20:32:00
這兩隻是白吃嗎 以為這樣亂搞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9-11 20:37:00
這種事情以前的官場時有所聞,通常是前輩灌酒女下屬然後佔佔便宜什麼的,如果沒有真的發生關係可能就這樣了被害人往往忍氣吞聲隱忍下來,特別是鄉下地方特別多還有那種督學來視察,叫漂亮的女老師陪吃飯喝酒的。這種陋習應該要嚴厲打擊才對。就是這種人敗壞公務員名譽應該要鼓勵被害人勇於舉發,將這些敗類清除出公務員隊伍
作者: web1379 (神)   2014-09-11 20:57:00
這會被開除嗎? 還是只是記個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9-11 21:19:00
應該要看司法判決的結果如何吧?不過妨礙性自主是重罪只要成罪,移送公懲會處理的結果一定很不樂觀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還在嗎?)   2014-09-11 22:00:00
.....為什麼不判重罪 低消7年有期如何?褫奪公權終身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4-09-11 22:10:00
被害人真的很可憐,努力進入公部門服務居然遇到這種事
作者: Lampaininder ( )   2014-09-11 22:27:00
桃園板有推文夢到是 平鎮市公所清潔隊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1 22:42:00
把單位寫出來,還讓受害著活嗎?
作者: jackchangaa   2014-09-11 22:59:00
翹班,,沒罰(鄉愿),,喝酒性侵,,還能上班,,主秘女兒給性侵,,應該照常上班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還在嗎?)   2014-09-11 23:04:00
忽然發現延伸閱讀中5個有3個是老師....= =
作者: arsenate (幸運的34號籤)   2014-09-11 23:20:00
以台灣的記者水平, 我不一定覺得三個都是"公務員"...有些約聘是具有背景的 比考進去的還爽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9-11 23:22:00
三十一歲當七八年那個 可能是買進去的清潔隊員男生要當兵 很少大學畢業就考上 還無縫接軌任職...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4-09-12 00:58:00
平鎮市公所清潔隊不是被爆有人買官嗎?
作者: ajang (A彰)   2014-09-12 01:37:00
臨時人員、工友、職代等,很多都不是因為缺錢才來上班的,所以並不會珍惜自己的職位,記者無法區分,認為只要在裡面上班的通通都叫公務員囉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2 05:56:00
過去也有靠關係進去的技工,再走內部升等考當公務員的或是軍人靠退除役官兵特考轉任公務員的﹗有些人就算是公務員,素質也很低﹗主秘的女兒又如何?難道她是誰的女兒就不該保護被害人嗎?
作者: Lumia520 (@@)   2014-09-12 06:25:00
嗯!的確公部門還有很多需要我們努力的部份
作者: plsletme38   2014-09-12 16:07:00
公務員服務法,不是公務人員服務法。這記者……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4-09-12 19:56:00
這兩個應該不是考上的吧 考上的公務員會蠢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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