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因小女友不滿國中女同學說她壞話,去年十月夥同許姓男
子及多名少男少女,聯手對這名國中女生霸凌,持刀逼她脫衣跑公園操場
,更用可樂瓶、樹枝等物性侵,令人驚訝的是,少女妹妹也是共犯。高院
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許男判刑十四年、陳男九年。
兩惡狼判九年、十四年
據了解,被害少女的妹妹不僅幫忙約出姊姊,姊姊受害時她還以手機錄影
,警訊時妹妹說:『朋友叫我幫忙,我就幫忙。』少年法庭認定妹妹屬共
犯,協尋中,其他涉案少男少女也陸續被裁定收容或發布協尋。
判決指出,許男(21歲)、陳男(20歲)去年十月凌晨,各自帶小女友在
公園聊天,因兩人女友早對被害少女不滿,剛巧被害少女經過,遭兩人攔
下,由許男亮出西瓜刀,逼下跪自摑、脫衣跑操場。兩個月後,另名少女
懷疑被害少女勾引男友,找許男等人聯手圍毆,又以樹枝、可樂加鹽巴連
同可樂瓶對她性侵,還欲以香菸在她大腿燙字「我是破麻」,但菸熄掉未
得逞。
被害少女返家哭訴,家人報警,許男、陳男落網之後,法官認定涉犯重罪
且有再犯之虞,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收押至今。兩人開庭時認罪,並當庭
向少女父親鞠躬道歉,其中許男雖與家屬達成和解,但二審認為犯行太惡
劣,刑度只酌減一年,許男被判刑十四年,陳男維持一審刑度、判刑九年
。全案仍可上訴。
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許淑慧表示,青少年集體行為常是「一個
不作怪,兩個不算壞,三五成群、問題四起。」
疑怕報復想獲肯定
許淑慧說,本案的妹妹參與犯案,可能是怕不配合會遭同儕報復,或為獲
得同儕肯定,亦可能因嫉妒姊姊等心理問題而涉案,輔導時須從姊妹情感
修復、家庭關係重建、社區網絡修復三方面循序漸進,一開始須讓加害人
和被害人分開安置,以免創傷延續,但若創傷太大難以修復,最後仍可能
必須分開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