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QTa ( )》之銘言:
: 小魯29了,
: 上一次牽女生的手是大學的時候了,
: 算一算也快十年了...
: 載她出去玩水上岸的時候牽的,
: 後來傳簡訊說謝謝我對她很紳士然後又跟前男友在一起了,
: 當兵完忙著找工作考試一晃就快三十了,
: 時間真的過超快...
: 有沒有到幾歲就會產生放棄交女友的念頭的八卦?
交女友是要花時間的
既然出社會工作除非是公務員或是包租公等超涼的行業
不然哪有時間交女友
當然可以交那種去吃個飯送個包包就當女友的
不過事實上這種女友跟pupu幾乎無異,而且花的金錢很多
還不如去西門町找pupu銀貨兩訖速戰速決還能天天不同人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