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職女茶飲店打工 薪7千被扣到剩3千

作者: PTTTWER (電電)   2014-09-13 21:07:23
※ 引述《jack125125 (刀無極)》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pdnbalj
: 高職女茶飲店打工 薪7千被扣到剩3千
: 高雄市一名女高職生,暑假到茶飲店打工賺學費,領薪水時候實領應該領到7000元,沒想
: 到被店家用各種理由東扣西扣,像自己飲料裡加些鮮奶,這樣就被扣2000元,又比如店家
: 認為發現茶桶沒清洗乾淨 要扣400元,店內聚集朋友要扣500元等,林林總總項目扣一扣
: 多達3900元,最後實領薪水3100元,家長認為店家扣錢扣得太離譜,準備告上勞工局。
: 打工的高職生媽媽,拿出女兒薪水袋,14天薪資7000元,但是底下列出喝牛奶扣2000元、
: 茶桶沒洗乾淨8桶扣400元,沒有打卡5次扣500元,制服扣500元,還有店內聚集朋友也扣
: 500元,加一加總共被扣3900元,7000元被扣到只剩3100元。
: 女同學媽媽:「我覺得是老闆娘故意的,就是盡量找一些名目扣小朋友的錢。」
: 15歲的高職女學生,在茶飲店打工,老闆說,茶類飲料可以隨意喝,但是添加鮮奶或多多
: 類就要自費,打工的女學生有一次調了一杯加牛奶的鮮奶綠,剛好被老闆看到,這樣就被
: 扣了2000元,店家卻說,女學生喝的牛奶,都已經超過2000元。
: 女同學媽媽:「我覺得一個小孩子這樣辛苦打工,你扣了她薪水一半以上耶。」
: 茶飲店女老闆:「她給我喝的,我成本都不只2千元,妳的朋友可以這樣子聚集嗎?妳請
: 妳朋友回去休息,一次講兩次講三次講,都還是講不聽呀。」
: 茶飲店女老闆則喊冤說,女同學天天都喝自費飲料,屢勸不聽,被她喝到快倒了,才會扣
: 薪水,店內有監視錄影器可作證,勞工局則表示,資方任意扣薪水,16歲以下未徵得家長
: 同意就打工,都違反勞基法,家長如申訴,勞工局會主動稽查。
: ===========================================================================
: 慣老板:那又怎樣?這裡可是台灣,沒教你付錢上班就很好了
看推文就知道好好玩
妳偷喝沒竊盜辦妳就不錯,
還有人換算?竊盜偷喝跟買飲料可以這樣換算?
某鄉民快開一間讓打工朋友們喝到飽吧,
建議老闆退她扣的錢直接提告竊盜吧,
光判決就超過三天(3000)
作者: DynastyFigo (煞☆㊣↖Figo↘㊣☆氣)   2014-09-13 21:08:00
God logic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9-13 21:08:00
噗 你一定是慣老闆(指)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09-13 21:08:00
幹嘛不依法提告,扣薪又合法喔?
作者: lave2002 (無相 b)   2014-09-13 21:09:00
竊盜不會成立!放心啦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9-13 21:09:00
那你就提告阿 扣薪也絕對違法好嗎 好笑咧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09-13 21:09:00
位啥竊盜不會成立
作者: chrstine (只是路過)   2014-09-13 21:10:00
對方未滿18歲,頂多保護管束而已,老闆扣薪+未滿法定工資賠的錢絕對比小女孩還多
作者: Spitfire168   2014-09-13 21:11:00
阿妳是哪隻眼睛 看到我偷喝? 影片?
作者: jimmykuo123 (安安~住哪~幾歲~給虧嘛XD)   2014-09-13 21:11:00
你一定沒看新聞採訪老闆娘那副嘴臉XDD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9-13 21:12:00
其他報導明明說女生有付錢
作者: gairion (被雅雅拐跑了QQ)   2014-09-13 21:12:00
先拿出影片 不然那工讀生應該能告你
作者: lave2002 (無相 b)   2014-09-13 21:12:00
因為他對飲料有支配權 跟竊盜罪要件有出入
作者: PTTTWER (電電)   2014-09-13 21:12:00
我不會扣錢但會直接告,看家屬態度就知道她沒做錯事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09-13 21:12:00
反串?
作者: dannyshan (↓↘→↓↘→○)   2014-09-13 21:13:00
這女的態度太隨便了 假設他一天免費喝店家兩杯飲料好了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09-13 21:13:00
那這樣是變侵占罪嘛?
作者: youtu5566 (優吐5566)   2014-09-13 21:14:00
就告看看阿 只拿香蕉錢當然讓人家大吃特吃也不過份嘛
作者: PTTTWER (電電)   2014-09-13 21:14:00
反正去法庭法官看影響了片就知,家屬拼不過就留案底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9-13 21:14:00
另外 即使她把牛奶調入飲料自己喝好了,茶類本來就可免費
作者: matt1980   2014-09-13 21:14:00
對啊!偷喝還有人幫她換算,事實上兩千元是嚇阻作用比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4-09-13 21:15:00
反串失敗
作者: lave2002 (無相 b)   2014-09-13 21:15:00
18歲以下 不會有前科紀錄 不會有案底問題
作者: QooEX (QooEX)   2014-09-13 21:15:00
對方罵你 是有錯 你又回一拳打對方 難道你對嗎?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4-09-13 21:15:00
八卦是這間睡菊在罩的
作者: matt1980   2014-09-13 21:15:00
較大,如果要照喝多少牛奶才能罰多少,那我去7-11打工,偷吃東西被抓到,用原價賠償就可以嗎?用換算的人不知道
作者: PTTTWER (電電)   2014-09-13 21:16:00
會不會變之前警方打臉八歲跟女家長安全帽一樣
作者: matt1980   2014-09-13 21:16:00
在想啥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9-13 21:17:00
還有 朋友來還要扣錢 這點你幹嘛故意無視?這老闆擺明是故意亂扣
作者: haungpower (阿澄)   2014-09-13 21:17:00
其實店家有規定 http://i.imgur.com/EUfjMfY.png如果有看新聞,其他店員也都不挺的...有點可憐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9-13 21:19:00
科 很多人好像都沒注意到,店內飲料是可以讓店員喝的,只不過不能加牛奶。天知道老闆有沒有事先告知說不能加牛奶?說不定根本沒講
作者: jack125125 (刀無極)   2014-09-13 21:21:00
店家的規定根本違反勞基法,在法理上視同無效
作者: ababmiou (Ren)   2014-09-13 21:25:00
作者: skizard ( )   2014-09-13 21:48:00
可惡 想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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