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兇宅打卡】河岸上吊死的兇手

作者: kidd00892 (飲茶世家)   2014-09-15 14:44:23
1.媒體來源:
兇宅小檔案
打卡編號:044
案發時間:2004年08月16日
兇宅位置:宜蘭縣冬山鄉
建築樣式:兩層樓透天民宅
由愛生恨真的很可怕!十年前,宜蘭縣冬山鄉發生了震驚社會的兩死命案,一名各自離
婚的男女朋友,在男方住處爆發衝突,男子氣憤下持水果刀砍殺女友身亡後,隨即於同
處上吊身亡,當時男方家人就住在隔壁,卻毫無察覺異狀,直到始終未見男子返家吃飯
,前往查看才發現慘劇。
這起殺人自戕命案的兇嫌是當地居民余春生(52歲),據悉余男與女友賴麗花(49歲)
相識時都已離婚,雙方交往近兩年,親友表示,余男平日獨居,二弟一家就住在隔壁,
余男都是在用餐時間,才會走到隔壁吃飯。
2004年8月,余男請領到70多萬元的勞保退休金,賴女未久便藉故急需借走這筆錢,不過
,當時賴女早已打算與余男分手,並暗中已和離婚8年的前夫復合,余男獲悉此事,深感
人財兩失,心裡相當悲憤,當月16日與賴女在自己住處談判,兩人發生激烈爭執。
據了解,衝突過程中余男想到自己的際遇,再想到未來仍將孤獨一人,而對方卻拿走了
錢、感情又有歸宿,衝動氣憤之下,拿起水果刀便朝女友胸口捅了四刀,賴女雖掙扎抵
抗,仍失血過多身亡,隨後余嫌再持刀,往自己脖子和胸部割了五刀,接著頸繞紅繩,
在住處樓梯欄桿高處,以「溜滑梯」方式綁掛上吊自殺。
隔壁家人因隔日中午余嫌一直沒過去吃午飯,等到下午2時50分,卻見到余嫌的機車仍停
在門前,加上屋前鐵門拉下,室內又沒開燈,叫門又無人回應,才從後門進入察看,未
料赫然驚見賴女躺在一樓客廳地上,身邊有大攤血跡,嚇得連忙報警。
警方獲報趕抵時,賴女面向上、頭朝內,躺在距大門一公尺處,心臟處被刺四刀、頸部
一刀,刀刀致命,早已氣絕多時,身旁不遠處有一把沾有血跡、長約20公分的水果刀,
隨即又在通往二樓的樓梯,發現余男脖子纏綁著紅布繩,吊死在樓梯欄桿,身體則癱在
階梯上,胸部和頸部也都各有數道刀傷,頸骨斷裂、死意甚堅。
賴女胞妹接獲警方通知後,趕到現場處理,一時之間無法相信,落淚驚呼:「下午一點
我還打手機問姊姊人在哪裡?聽到姊姊說她人在羅東,很快會回家。」
而相關人等最後也才知道,原來賴女早在8月3日,就與前夫公證結婚復合,其夫當時曾
表示,案發當天下午二時許,有打過手機問妻子人在哪?怎麼還不回來?賴女當時僅回
答正在唱歌,稍晚馬上會回家,卻沒想到竟是這樣的結果。
如今十年過去了,這起情殺慘案逐漸在當地鄉民的記憶中褪色,僅鄰近少數老街坊提起
時仍餘悸猶存,搖頭感嘆,而余家為了脫離這段陰霾過去,也已將當初發生命案的屋舍
重新改建。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命案發生後,這處住宅為上封鎖線。資料畫面
兇手余春生(後)行兇後自殺,檢警到場相驗他及女友賴麗花(後)的遺體。資料畫面
無辜枉死的女子賴麗花,現場布滿大片血跡。資料畫面
檢警將女子遺體移出。資料畫面
男子殺女友後,先自殘再上吊,自殺的手法相當詭異。資料畫面
兇宅附近的現況。翻攝畫面
兇宅附近現況,該兇宅已經改建。翻攝畫面
兇宅打卡位置。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15/469577/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09-15 14:45:00
買兇宅才會賺阿 之前那個吃女保險員的機車行現在漲了3~4倍都科學時代了還在那邊兇宅XDDD DDD DDD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9-15 14:46:00
女方也太賤了吧...死有餘辜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4-09-15 14:46:00
標題明明是 凶宅打卡,你打這個兇,算不算亂改標題阿?@@
作者: lishu1 (秋小風)   2014-09-15 14:47:00
決鬥啊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09-15 14:47:00
70萬有沒有還給余男家人
作者: jupei (沛)   2014-09-15 14:48:00
啊被騙走的錢咧?前夫拿走噢?
作者: accin (acc)   2014-09-15 14:48:00
女方真的滿賤的......騙走養老金要對郎造 難怪崩潰下手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15 14:50:00
這女的真是不同情 反而男的可憐愛上這種人要分手還坑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亞的小金魚)   2014-09-15 14:50:00
70萬不但不必還,丈夫還可以提告求償勒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15 14:51:00
錢 有沒有這麼貪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9-15 14:51:00
未看先猜芒果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4-09-15 14:51:00
賤貨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4-09-15 15:24:00
所以女方家屬不用還錢囉?
作者: sheng612 (無聊的人)   2014-09-15 15:47:00
男方好可憐人財兩失賠上一條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