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稽查科長自請處分:環保職權查不出餿水油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73449/
餿油案屏東縣政府被指稽查不力,環保局長林雅文14日表示,已向縣長自請處分;林雅文
指出,的確有民眾5次電話檢舉郭烈成地下工廠,但沒有提供照片等蒐證資料,曾會同稽
查,第1次檢舉人帶著環保人員到工廠,只發現油桶,工廠沒人,也沒發現違規,之後4次
,檢舉人沒有出現。
環保局長林雅文及稽查科長余東璧召開記者會表示,民國100年到102年,的確有民眾向環
保局檢舉5次郭烈成地下工廠飄臭味及油水污染水溝。
余東璧說,民國100年3月及民國101年11月,稽查遇到郭烈成,郭烈成表示收廢油賣出去
,但沒說賣到哪裡,由於行政權上,稽查人員並不能強迫郭烈成交代或出示證件,只依現
場水溝殘留油污,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新台幣1200元和3000元。
林雅文表示,村民檢舉郭烈成5次都是電話檢舉,並沒有提供照片等蒐證資料,環保人員
也有夜間前往稽查過,但沒有發現,如果檢舉人能夠把他蒐證兩年的證物給環保局,環保
局的作為絕對會不一樣。
林雅文表示,環保局人員訓練不足,機警度不夠,橫向連繫做得不好,不符合民眾的期待
,他要負完全的責任,12日已向縣長自請處分。曾破獲大統畜牧場廢水案等重大環保案件
的余東璧,擔任稽查科長7年,也以同樣理由向林雅文自請調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