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吃貓越勞滾出去?高雄動保團體文宣惹議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針對越南籍移工吃貓肉事件,製作「吃貓越
勞 滾出台灣」文宣,吸引大批網友附和、用情緒性字眼攻擊移工;台
灣國際勞工協會發言人陳秀蓮對此批判,「煽動種族歧視,再談貓狗
保護」,平常沒什麼人關心移工的勞動處境,偶爾出現尖銳事件,就
把整體移工當箭靶,「台灣也曾查到不法狗肉店,是本地人開的,那
這些台灣人,動保團體是否要求把他們丟進太平洋?」
針對高雄市最近一起越南籍移工捉貓、烤貓食用事件,高雄市關懷流
浪動物協會在臉書粉絲專頁張貼「吃貓越勞 滾出台灣」的文宣,上面
附了3位涉嫌吃貓的移工照片;官網也撰文〈屠殺犬貓的外籍勞工滾
出去〉,內文痛批「多少孩子死在這群外來的魔鬼手中?恨不得馬上
衝到工廠把這些人拖出來剝皮放血!」並擔憂「今日無法管理任其屠
殺犬貓……明日恐怕將會縱容任其踐踏台灣與人民」。
協會臉書文宣引來近2千則轉錄分享,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滾出台灣
,引進外勞只會造成社會不安」、「一臉未進化的原始人貌」、「死
外勞滾回去,人渣」、「我要破戒吃越南人肉了」、「可以把外勞都
送回去嗎?怎不去吃自己的小孩啊。有妻小要養就這樣?滾回去啦」
、「幹!殺了他們,外勞都給我滾」、「滾出台灣。歧視加鄙視。給
我滾。」
但也有網友挺身呼籲「一事歸一事,可以阻止,但不要對移工進行攻
擊與歧視」、「一事歸一事很難嗎?煽動針對特定族群盲目仇恨的各
位,會真的關心動物權益與生命價值嗎?」「虐狗吃狗很壞,但是這
全部一面倒的仇外情緒留言也很可怕……要監督的是本國的動保法吧,
台灣政府動保政策無能,台灣人虐貓虐狗一樣輕判啊!一堆人扯外籍
移工佔領北車、要移工滾蛋……歧視嘴臉全跑出來,版主都這樣引導風
向嗎」,也有人質疑「吃貓吃狗跟吃雞豬牛羊的差別在哪呢?吃雞豬
牛羊不殘忍嗎?」
近年來就曾因幾起爭議事件見報的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
小華(原名王春金),15日下午受訪時表示,關於「排外」爭議,前
幾天就有人致電給她,而她回應,「請你看清楚,協會文章說得很清
楚,我們只針對做錯事的那3位外勞……如果要認為協會這樣子是在『
排外』,那就是你的事了。」她強調,「今天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子,
就是你做錯事……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你有沒有想到那隻貓被殺那時
候的可憐、痛苦,還脫糞?你們還在那邊嘻嘻哈哈地笑,根本不把生
命放在眼裡」。
王小華也激動說,「他們今天來台灣的目的就是來賺錢嘛,不是來這
邊殺害動物,我今天到日本去打工賺錢,我會做這種事嗎?你如果做
這種事,就無視別人國家存在了嘛!被罵、被怎麼樣,活該嘛!」她
表示,外籍移工來台的時候,政府部門應該都已宣導相關法令,「只
是他們沒把它當成一回事」,若要預防未來再發生,就一定要重罰。
王小華說,遣返這幾名移工當然是協會的訴求,台灣卻無規定違反《
動物保護法》要遣返,除非雇主願意自動遣返,但她希望相關單位至
少幾十萬就給他罰下去,付不起跑掉也沒關係,最後被抓到、遣返時
還是要付,「要讓他們知道,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的一次!」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發言人陳秀蓮受訪時則說,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
會的文宣很明顯就有種族歧視,運用仇視外勞的語言,想讓大家更憤
慨,「先有種族歧視,才談吃貓吃狗;煽動種族歧視,再談貓狗保護
」,且這種現象並非第一次,「移工一直都是三不管地帶,勞動處境
沒什麼人在關心,可是當一些尖銳的事情發生時,就被拿出來當箭靶
。當我們缺看護工的時候就希望壓低仲介費、延長工作年限,但是當
有一個外勞虐待小孩時,整體外勞都變成箭靶被攻擊。」
至於有網友稱與國籍無關,癥結在於某國人來到另一國,就要遵守當
地法律,陳秀蓮質疑,「法律規定不要闖紅燈、紅燈右轉,有人還是
會闖紅燈、紅燈右轉,本國人自己都不一定遵守本國法律,為什麼要
把『外勞』特別挑出來講說不遵守台灣法律?我覺得這是合法包裝種
族歧視,台灣也曾查到不法狗肉店,是本地人開的,那這些台灣人,
動保團體是否要求把他們丟進太平洋?」
陳秀蓮也提醒,在台灣的風土民情裡,貓和狗如今變成寵物也是慢慢
演化過來的,但在其他東南亞國家,貓跟狗的定位不見得是寵物,可
能像我們養的雞或鴨,或者是養起來看家、老了就變成食物。而這些
東南亞移工,到底清不清楚台灣的動保法都還有待商榷,「農委會就
常常寄中文的公文給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叫我們去宣導不要吃貓肉」
。
事實上,台灣的《動物保護法》也沒有規範吃貓、吃狗的罰則,第12
條只規定不得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宰
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也就是說,動保法僅禁止「宰殺」貓狗,除
宰殺者以外,純粹「吃」貓狗者沒有相關罰責,「吃」的行為本身也
不在法律規範之內。多個動保團體上個月才與農委會開會,要求明文
規範「不能吃貓、狗肉」,但未有結論。
3.新聞連結:
http://goo.gl/dkZEzr
4.備註:
因為是初犯所以移工不會被動保法判太重,
但是散佈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訴的,可能刑責還比移工重
但是散佈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訴的,可能刑責還比移工重
但是散佈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訴的,可能刑責還比移工重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給大家參考,請小心勿觸法網。
http://law-learning-note.blogspot.com/2014/08/animal-abuse.html
延伸閱讀
社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歷年豐功偉業
王春金:最好的方法就是中山大學遷到別處去。佔地為王中山大學,討厭猴子
討厭流浪狗,那就請你們滾出去。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050101
瑞士部分農村 仍有吃貓吃狗的習俗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102/159603/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5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