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幼時被藤條打得血水直流 男記恨26年肉搜

作者: M1006 (M1006)   2014-09-16 05:08:45
五月的新聞了
現在又出來幹嗎?
時間:2014/05/20 13:26
不滿少1分打1下 男子30年後求償千萬
程姓男子已經42歲,當時考試成績,未達九十分少一分被老師打一下,他以為畢業後就能脫離苦海,沒想到陰影,一輩子揮之不去,因此最近依照畢業紀念冊,找到這位老師興師問罪,雖然老師已經退休,有向他道歉,但程姓男子以一輩子傷害為由,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
國小老師:「現在校園都規定要零體罰的。」
不過律師表示,要求償恐怕很難,因為程姓男子沒有驗傷證明舉證,加上刑事追訴期只有半年,民事也只有兩年,三十年都已經過了追訴期,由於程姓男子堅持提告,警方也只能尷尬受理,並移交給檢察官審理。
高市程姓男子不滿國小女老師對他體罰,積怨長達30年,日前對早已退休的70歲女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1千萬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42歲程姓男子不滿30年前就讀小學六年級時,當年的陳姓導師對他們管教嚴格,成績要求至少90分,少一分打一下。他成績不佳,只有挨打的份,但又不敢反抗。前天跑到老師家訴苦,雙方略有爭執,堅持對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1千萬元。(方翊倩/綜合報導)
而且五月是寫30年
你這篇還寫錯
※ 引述《slent67 (史蘭特67)》之銘言:
: 很多國小老師真的明顯不適任 特別是年紀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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