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初的合約呢?說餐廳或夜店太籠統,營業項目是哪些?營業時段有特定的限制嗎?
不然半夜有開的吉野家我也可以說他是夜店
那些一般被認定是夜店的地方 白天用餐時間營業 難道不是餐廳?
2.違建與否不是屋主說了就算了 屋主讓你蓋 不等於這個新建物不是違建
※ 引述《f124 (....)》之銘言:
: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 藝人孫耀威去年砸下3000多萬元於微風廣場開夜店,僅開幕1天就遭對方解約、停業,他
: 憤而訴請法院索賠2400萬元;孫昨親自到台北地院關心案件審理狀況,他在開庭前向媒體
: 說,覺得自己被微風騙了,所以要站出來討公道,這是他生平首次上法院。
: 去年11月底,孫耀威投資3500萬元,透過何烈國際公司與微風簽約,在微風2樓開設餐廳
: 「CA Club Cafe」,開幕當天他還舉辦盛大酒會,乘坐法拉利跑車出席,許多藝人也受邀
: 前往參加。
: 不料,隔天該餐廳就遭檢舉於露台搭設違建,經北市府通知後,孫耀威雇用工人拆除,但
: 微風廣場仍以孫違約開設夜店為由,要求解約並不讓餐廳繼續營業。
: 但孫耀威認為,微風當初簽約時並沒有告知該場地不能開餐廳,害他投資千萬泡湯,於是
: 向微風求償2400餘萬元,北院昨首度開庭,孫耀威也以股東的身分到庭旁聽。
: 微風的委任律師說,因為孫耀威的店違法開夜店又有違建,被市府勒令停業,雙方才解約
: 。法官追問,市府何時勒令停業?律師竟答稱是看媒體報導得知。法官最後諭知,將行文
: 台北市府,釐清該餐廳是否屬舞廳、夜店?有無被勒令停業?
: 孫耀威聽完庭後向媒體表示,沒有任何台灣政府單位要求他們停業,微風卻要求停業,他
: 相信台灣的法律一定會還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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