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灌女友通樂致死 判刑15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916002786-260402
2014年09月16日 12:00
44歲男子張振泰僅因與江姓女友爭吵,竟強行板開她的嘴巴,灌入通水管用的通樂,江女送醫救治後,接受食道切除、重建手術,飽受折磨後死亡。高院審酌張行凶後打電話叫計程車讓江女就醫,良心未泯,依殺人罪將他判刑15年,全案可上訴。
擔任水泥工的張男,犯後雖坦承部分犯行並表懊悔,而向被害人家屬致歉,不過就灌入通樂一事,卻在高院審理期間,辯稱灌江女通樂是為了「讓她清醒」,遭蒞庭檢察官痛斥「胡扯」、「毫無悔意」。
判決指出,張男在102年2月8日凌晨1點,與同居的江姓女友因細故起爭執,雙方爆發口角並拉扯,張將江女推倒,徒手扳開她的嘴巴,將半罐通樂強灌到她嘴裡,部分溶劑還濺出灑到她的臉、眼等處,造成腐蝕性燒傷、上消化道腐蝕性燒傷等傷害。
張振泰見狀,僅以江女手機打電話叫計程車,卻任由江女自行搭車到馬階醫院就醫。由於江女食道受腐蝕性傷害而潰爛,後來醫院替她進行食道切除手術,仍因難以進食等因素,造成重度營養不良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