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09-17 08:43:45白癡
聚眾鬥毆最哪管你打架的原因是甚麼
只要你有聚眾的事實 基於打架的故意
然後不管殺死人或打傷故意過失
都是一樣論罪的
現在編這個故事
不但無濟於事
而且反而會讓法官覺得你飾詞狡辯
量刑的時候就會產生不利的結果
如果我是本案律師
應該要往減刑方向走
如教唆犯 主動到案有悔意 賠償當事人家屬金錢及深刻的道歉
在法庭上在崩潰痛哭裝乖
說不定會像陳銳案一樣
獲得輕判
作者:
floyyed (☛′▽‵)′▽‵)☛UCCU)
2014-09-17 08:44:00趕快參加KMT啊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9-17 08:45:00你又不是法官 怎麼知道法官不吃這一套?
作者:
halfy (沒事找事作)
2014-09-17 08:47:00你是想說,打狗也要看主人?
作者:
kloc (kk)
2014-09-17 08:48:00你又不是法官,怎麼知道他沒收錢....我是指家屬的和解金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09-17 08:49:00要看會不會帶50個小弟去跟家屬和解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9-17 08:51:00上面的都太弱了 只要想辦法和法官"和解"就好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9-17 08:52:00然後完全可以放棄一審直接拼二審 反正一審不管怎麼判都會上訴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9-17 08:53:00別小看法律人
反正就等著看 如果最後無罪 就真的鬼島,當天龍才是真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9-17 08:55:00我相信曾男沒甚麼事
作者:
halfy (沒事找事作)
2014-09-17 08:56:00如果無罪的話...大家就快逃吧,看要移民去哪能躲多遠就多遠
作者:
firebow (台中蘇志燮)
2014-09-17 08:57:00大腸花都能路過惹,50個人也只是去夜店路過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9-17 08:59:00八股夠硬 再驚人的判決也不意外不過不管他們是給和堂惹麻煩或者是被當借刀殺人工具不會被....科科 嗎?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9-17 09:01:00鍵盤法官
作者:
LikeaG6 (東方聯盟)
2014-09-17 09:21:00女嫌已經有作母豬的心裡準備的話 她也沒事
作者:
phix (88)
2014-09-17 09:24:00又沒差 反正最後道歉哭哭就重判三年惹反正怎麼樣也不會比李宗瑞慘
作者: LORCK (~*~和~*~) 2014-09-17 09:32:00
幫他們脫罪的律師,比畜牲還不如,會有現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