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cciEriAi (沒有啦~)》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蔡正元提案是《食安法》罰則提高最大的人,這個說法是有人看錯立法院的提案,在
: ptt亂散佈謠言,經有人指出錯誤,該則謠言已自動删文,姚立明幹過立法委員,不可能
: 會看錯提案,一定是故意散佈謠言,限姚立明24小時公開道歉。」
: 姚立明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他確實說錯了,今晚也會在年代的節目《新聞面對面》
: 上,提出道歉。姚立明表示,過去他要討論議題,會親自到立法院查原始法條,但最近處
: 理選舉的事情實在太疲倦,所以請助理幫忙查,結果助理不慎引用了錯誤報導,姚也說他
: 在節目上講錯了,就會公開道歉。
: 蔡正元去年5月提案,原本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只規定,不得添加「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
: 健康」,但卻未規定怎麼證明、如何證明,蔡因此提案修正為,「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
: 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構)檢驗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若違法,罰鍰從6萬元到6百萬
: 元,提高到10萬到1千萬元。
: 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後,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則規定,食品不得「添加未
: 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
:
沒記錯的話 到目前為止 幾乎沒人被罰5000萬吧?
6萬到5000萬 這個range也太大了吧?
食品安全這麼重要 常常都是罰個幾萬 幾十萬 幾百萬而已
為何不是一次就罰5000萬?
罰個幾次 那些作肉餅 綠豆椪的 就要破產了
小店的 也可以讓他們抵押財產來還錢
這樣那些不肖商人 店家才會怕阿 一次罰個幾萬 幾十萬要罰到民國幾年才倒?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