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限期3個月!小蜜蜂也要拿身分證 非法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09-19 17:49:34
※ 引述《LWK (LWK)》之銘言:
: 限期3個月!小蜜蜂也要拿身分證 非法轉賣小吃攤全列罰
: 「餿」救!環保署預計3個月內完成全台廢食用油管理,今(19)日宣布即日起將依2管道
: 輔導全台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合法化,統一分發身分證,或是協助小蜜蜂申請為丙級清運執
: 照,非法收購的小蜜蜂最高將可處300萬元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轉賣給無照小蜜蜂的攤
: 商可高處6,000元罰緩。
廢食用油或餿水回收業者,其實就是食品的資源回收業者
除了運輸和倉儲成本外,等於是無本生意,因為那個廢棄物本來是沒人要的
新的沙拉油一桶800~900,用過以後回收的廢油小蜜蜂一桶還會200~300跟你收
是有些利潤但其實並沒有很高
這裡是指回收合法使用的業者,不是拿去做餿水油(餿水油利潤更高)
這個新聞有提到回收廢食用油拿去做什麼了....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3710
政府要把這些業者納入管理,後果就是利潤空間減小到不划算,
小蜜蜂就沒人做了,只剩下政府的清潔隊來收(而且沒給回收的200~300)
清潔隊工作量大增,人手就更難補足....惡性循環
覺得鋒頭過了以後,可能還是不了了之吧?就跟之前【限用塑膠袋】政策一樣
作者: faltis1328 (abcddbca)   2014-09-19 17:56:00
推,根本擾民
作者: allengoose (農學院阿鵝)   2014-09-19 18:18:00
看成拿駕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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