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火氣大!違停女駕駛執意開車 警員竟開槍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09:09
※ 引述《l2345678910 (台大小妹)》之銘言:
: ※ 引述《starbugs (STARBUGS)》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 火氣大!違停女駕駛執意開車 警員竟開槍
: : 違規停車的賓士車,因為駕駛在警方開單時強行移動車子,員警認為安全受到威脅,竟開
: : 槍打爆賓士右前輪。張世瑜攝
: : 2014年09月21日21:11
: : 一名王姓婦人(42歲),今天晚間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左營區文信路、華榮路口停車買滷
: : 味,因為違規逆向停車,民眾打電話報案,轄區龍華派出所派警網前往取締。警方表示,
: : 當一名員警正在開單時,王女卻上車欲將車開走,員警站在車前阻擋,但王女並無停車跡
: : 象,另名員警見賓士車有擦撞倒同僚的腳,當場拔槍朝賓士車右前輪開了一槍,將輪胎打
: : 爆。
: : 王女被警員開槍的舉動嚇了一跳,只好乖乖下車。同時間,現場員警透過無線電請求支援
: : ,警方調派線上共4輛警車前往,一時間現場聚集了13名員警,附近民眾還以為發生什麼
: : 至安事故?
: : 王女隨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警方表示,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王女則抱怨,只
: : 是買個滷味違停,有需要搞成這樣嗎?質疑警方開槍實屬過當。(湯寶隆、張世瑜/高雄
: : 報導)
: : 3.新聞連結:
: : http://goo.gl/If8GoU
: : 4.備註:
: : 可惜只打中輪胎,沒有為民除三寶
: 我看了覺得超扯
: 首先 不管誰對誰錯
: 警察執法要因時因地制宜
: 事件發生地點是在高雄
: 想請問一下 在高雄有所謂逆向停車這件事嗎?
: 什麼叫逆向你要不要先定義一下?
: 照我看這個警察不是昨天剛分發到高雄 就是今天剛分發到高雄
: 再來 在警專受訓時 教官沒教過執法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 就算今天對方是違規停車好了 那難道警察有權利動用槍械嗎?
: 她違停 你可以開單舉發 如果妨礙交通 你可以叫拖吊車
: 但她今天都要開走了 自然不會妨礙交通 那你也只就能開單
: 開單不是開槍 我再強調一次 開單不是開槍
: 你把人家車打壞 你要不要賠? 萬一傷到路人 你要不要賠?
: 你他媽很帥很屌很威風? 我看警察不是剛分發到高雄
: 是他媽的剛畢業勒 這麼魯莽 是怕別人不知道你他媽有一把小手槍啊
: 明天開始去指揮交通吧 歹年冬
就此時事件,本魯試著分析看看比例原則,
順便打某人臉。
ㄧ、 適當性原則
對輪胎開槍的方法有助於白目女駕駛停車。
二、必要性原則
警察已經試過勸阻、擋道等方法,女駕駛仍
執意要開車逃逸,對輪胎開槍的行為顯然是
有助益於女駕駛汽車停止。
三、衡量性原則
對輪胎開槍之行為,僅係對女駕駛財產法益
的損害,比起警員身體法益、其他用路人安
全的社會法益與執行公務時之國家公權力法
益保護,顯屬輕微,且該對輪胎開槍的行
為,並未逾越一般社會倫理所肯定的範圍。
綜上所述,該警員之對輪胎開槍之行為,合
合乎比例原則、社會相當性原則。
作者: jerrys0580 (墮落的阿它)   2014-09-22 00:10:00
人家中離躲在自己的小世界了
作者: a7818239 (肥宅懲罰者)   2014-09-22 00:10:00
職務報告抄你的就對了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4-09-22 00:11:00
你在寫考卷喔!好專業
作者: lc536894   2014-09-22 00:11:00
大法官會議不用開了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4-09-22 00:11:00
今天不弄死三寶,明天就等著被三寶弄死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14-09-22 00:13:00
開槍的員警快來抄XDD
作者: kusoman (神奇鈕扣)   2014-09-22 00:14:00
趕快來抄啊
作者: jimmy00520   2014-09-22 00:15:00
剛剛那位提比例原則的 回文阿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15:00
快抄,不然以為大家都不知道什麼是比例原則。
作者: lions402 (...)   2014-09-22 00:16:00
快拿去給開槍員警寫報告!!!!
作者: M1006 (M1006)   2014-09-22 00:17:00
這樣就專業...有些人滿可悲的同樣有效性這點你還沒寫勒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18:00
請噓的人指教。
作者: whiteetin (whitee)   2014-09-22 00:18:00
可以小力ㄧ點嗎?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4-09-22 00:19:00
很厲害你寫阿
作者: M1006 (M1006)   2014-09-22 00:19:00
警察超過去 長官一看就丟地上可悲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9-22 00:19:00
必要性有問題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20:00
請賜教。
作者: umaga1 (QQ)   2014-09-22 00:20:00
推 記者可能沒學過比例原則XD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9-22 00:21:00
最小侵害也要加入論述啊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21:00
多種方法有助於目的達成,選擇侵害最小的。打輪胎還不小嗎,不然要拖女駕駛摔在地上嗎?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4-09-22 00:23:00
妳可以不要這摩專業好嗎
作者: keymaker   2014-09-22 00:28:00
男警拖女生出來壓在地上,可能會跟社會觀感扞格,不妥。
作者: zu00405479 (你看不到我)   2014-09-22 00:32:00
不要跟噓的人認真啦,講完就沒回了,不知道想表達什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4-09-22 00:35:00
怎麼沒把婊子打死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14-09-22 00:41:00
噓的就擺明說不出其他道理才在那可悲來可悲去的,假裝自己高人一等啊
作者: m791226 (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貳拾玖)   2014-09-22 00:44:00
哇噓文好厲害po一篇出來看看啊,還是只是個麵包仔?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4-09-22 01:02:00
噓這種文的不會提出見解的啦 要說警察有不妥也只有不該關車門讓駕駛有機會逃逸 應該直接拍肩請下車不然就是最小侵害應該開槍打三寶的頭??? 開玩笑的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09-22 02:09:00
有警察職權行使法 跟 警械使用條例可以涵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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