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差26歲 通緝犯拐少女私奔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9-22 05:27:44
蘋果 http://tinyurl.com/lcbvd4u
差26歲 通緝犯拐少女私奔
手機QQ認識 焦急母:拜託大家找女兒
2014年09月22日
賴姓少女離家與網友私奔,賴母盼《蘋果》協助找回女兒。翻攝賴女臉書
【王煌忠、鮮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剛升上高中的少女,透過即時通軟體認識大她二十六歲、自稱是工程師的
男子,少女不顧母親勸阻展開交往,上月初離家私奔至今音訊全無。警方獲報協尋,發現
少女交往對象根本不是工程師,而是竊盜通緝犯,少女母親向《蘋果》求助,「拜託大家
幫忙找回女兒。」
警方表示,與網友私奔的賴姓少女(十五歲)父親是貨運司機,母親從福建嫁來台灣
,少女還有一個讀國二的弟弟。賴母說,丈夫因工作常不在家,加上個性木訥,不知如何
與小孩互動,養兒育女重任落在她肩上。
傳訊「要跟他走」
一年多前,少女使用手機即時通軟體QQ,結識自稱是工程師的盧姓男子(四十一歲
),賴母得知後告誡女兒:「網路上騙子很多,而且他年紀大妳那麼多,你們不要再聯絡
了。」但少女聽不進去,仍私下與對方往來。
上月二日,剛考上高中的少女不顧開學在即,離家與盧男私奔,隔天傳了一封簡訊通
知弟弟:「我要和他(盧男)一起走,不想待在家裡。」就此失聯。賴母心急如焚,遍尋
不到女兒下落,報警對盧男提出略誘罪告訴。
略誘罪可囚7年
警方調查,盧男今年五月從苗栗到台中打零工維生,根本不是工程師,上月初還因竊
盜案遭通緝,目前居無定所,警方查了幾處可能落腳地點無所獲,將調閱手機通聯紀錄繼
續查訪。
律師葉柏岳指出,盧男若以強暴、脅迫、或詐術略誘少女,恐觸犯《刑法》略誘罪,
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取得少女同意私奔則觸犯和誘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另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者性交,可處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情竇初開易被騙
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副教授蔡盈修說,網路匿名性高,情竇初開少
女涉世未深,容易被花言巧語迷惑,家長除從旁提醒,也可多帶孩子參加社交活動,學習
與異性相處。兩性專家黃瑞汝建議,家長應親自體驗孩子用的交友軟體、社群網站,並把
子女加入好友,掌握留言內容及交友對象,發現異常才能及時應變。
作者: cakk (專打不長眼)   2014-09-22 05:32:00
射了 好爽
作者: nomoneverdie (野茂不死)   2014-09-22 05:32:00
肯定是屄透可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09-22 05:40:00
勸世圖快來救援
作者: billybbb   2014-09-22 05:43:00
馬英九金小刀的不倫戀帶頭敗壞社會風氣難道不用負責嗎?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9-22 05:52:00
這種人都把的到馬子
作者: KaryuuIssen (一閃)   2014-09-22 06:00:00
用QQ釣魚好像有點少見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9-22 06:03:00
回來 處女膜還在的機率是多少?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4-09-22 06:09:00
有遇過用重考為藉口閒在家三年給父母養的專科生 被大三歲某大醫科生倒貼的 感情很神奇的啊
作者: Mimibomb   2014-09-22 06:42:00
可惡 那家通訊軟體那麼好用?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4-09-22 06:49:00
就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啊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9-22 07:57:00
426
作者: Level (HowAreYouToday)   2014-09-22 08:08:00
想回..回不了了吧..
作者: MacOSX10   2014-09-22 09:28:00
省得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