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譴責那位42歲的女孩子(她自稱),其實42歲應該是歐巴桑等級了。
我想高雄人的亂停車,不是其他縣市可以想像的到。
比如並排雙停,明明四線道的道路,都會因為亂停車,導致剩下兩線道。
這種情況下,高雄人會很生氣嗎?根據經驗,並不會。大家都習慣了。
我爸還告訴我,幹嘛去檢舉別人亂停車,留條路給人方便。
我想這位歐巴桑,覺得整條路大家都亂停車,為什麼你要開我單?
開了,我走人,你幹嘛還為難我?難道警察都瞎了嗎?旁邊還有一堆亂停車的。
這就是高雄目前的狀況。我家附近有一條比較熱鬧的道路。
也是要去檢舉某台車。警察才會拖吊某台車,至於其他違停的車子。
他們會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