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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家越南小吃店去年被警方查獲媒介越南妹與男客大玩「擲骰子脫衣服」、「擲骰子
拔陰毛」等性遊戲,老闆在內 5人全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不料法院審理時竟發現當天是
警方喬裝的男客主動要求「脫衣拔毛」,而查緝員警又無法提出蒐證影帶補強證據,被合
議庭認定已非釣魚辦案而是陷害教唆,判小吃店5被告通通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吳姓男子在高市仁武區開設「越鑽小吃部」,聘請阮姓經理、李姓服務生
、姚姓少爺與越南妹武氏兼營色情陪酒,媒介坐檯小姐與男客大玩猥褻遊戲,由小姐與男
客擲骰子比大小,小姐贏了可得100元小費,輸了就需脫1件衣服或拔1根陰毛。
去年8月8日,仁武分局薛姓等5名警員喬裝男客上門,阮姓經理安排越南妹武氏進包廂服
務,武氏在遊戲中脫到裸露胸部、內褲褪至大腿,警方拍照後表明身份,當場將5人逮捕
移送法辦。
不料法院審理時,坐檯的越南妹武氏大呼冤枉,表示這批男警喬裝的客人3天內來了2次,
「他們第一次來是8月6日,那天就有要求要玩擲骰子脫衣服,我不願意,又怕客人生氣,
所以就跟他們玩拔陰毛的遊戲」、「後來案發那天(8月8日)他們又指名找我,也說要玩
擲骰子、脫衣服」等,辯稱是警方提議她才配合。薛姓員警等人則否認武氏說法,證稱是
越南妹為了賺小費主動邀約,不是警方提議要玩。
因雙方各說各話,合議庭詢問警方當天是否有錄影錄音,警方竟表示當天只有照相,並未
錄影錄音。合議庭調查後認為,警方因有績效壓力,當天調動警力支援大動作查緝,在人
力充足情況下理應做好蒐證準備,卻只攜帶照相機,別無配戴常見的錄音筆或蒐證影音設
備,致使事後無法提供客觀事證,面臨與被告各執一詞的窘境,偵查手段合法性也遭質疑
。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本案已非合法的誘捕行為,而是警方為求績效,主動接觸、說服、鼓
勵越南妹與男客玩性遊戲,已屬陷害教唆,因偵查手段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相關犯罪事證
均不具證據能力,因此判越南妹等5被告全部無罪。(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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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鴿子:超爽der~~~爽完還有業績勒~